安徽五河:城市污水处理费同步收取
摘要: 经安徽省五河县物价部门批准,该县县城区自来水自2008年1月1日起实行新价格,并同步收取城市 污 水处理 费,每立方米生活用水0.60元, 工业用水 0.70元,经营性用水1.00元。 近年来,五河县积极发展供水 ...
经安徽省五河县物价部门批准,该县县城区自来水自2008年1月1日起实行新价格,并同步收取城市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生活用水0.60元,工业用水0.70元,经营性用水1.00元。 近年来,五河县积极发展供水事业,服务该县的公共事业建设与发展,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等做出一定的努力,得到市民的认可和赞许。在日前,政府部门召开,由法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等参加的价格听证会上,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充分考虑到消费者承受能力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经县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批准了新的水价方案。与此同时,五河县还同步收取城市污水处理费,即每立方米生活用水0.60元,工业用水0.70元,经营性用水1.00元。 |
已有 0 人参与
会员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