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100米以上建筑须进行消防设计审核验收
摘要: 新修订的《海南省消防条例》要求,1000平米以上的地下建筑;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居住建筑必须进行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据海南省消防总队政委朱新华介绍,《条例》即将提交海 ...
新修订的《海南省消防条例》要求,1000平米以上的地下建筑;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居住建筑必须进行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据海南省消防总队政委朱新华介绍,《条例》即将提交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二审之际,上海发生了“11·15”大火。为深刻吸取火灾教训,在人大常委的呼吁下,《条例》增加了四类工程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验收:1000平米以上的地下建筑;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居住建筑;1万平米以上的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仓库;国家级、省级重点建设工程。同时还对施工现场提出了防火措施和要求。 与此同时,《条例》还明确了部门联动的执法机制,规定职能部门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审批;明确了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协助消防部门组织火灾扑救和火灾事故调查等消防工作职责;明确建立消防文职人员协助执法制度,有利于加强消防执法队伍建设;明确了具有固定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履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有效防止了消防监督失控漏管;明确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规范了消防技术服务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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