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时空 首页 地方动态 山西建筑新闻 查看内容

山西省将对五大流域“洗脸”

2011-3-17 08: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68| 评论: 0

摘要:   3月16日讯 今天,省环保厅发出开展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的通知,将在3月底至10月份期间,对全省9个市、54个县(市、区)开展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在此期间涉及的54个县要对本辖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排污单位进行全面排 ...

  3月16日讯 今天,省环保厅发出开展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的通知,将在3月底至10月份期间,对全省9个市、54个县(市、区)开展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在此期间涉及的54个县要对本辖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排污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提出分类处理要求。

  据了解,此次主要是对我省的汾河流域、丹河流域、滹沱河流域、涑水河流域、桑干河流域开展环境综合整治。5个流域涉及的各重点县(市、区)污水处理厂必须正常运行,9个省辖市开展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力争整治范围内重点县(市、区)垃圾处理厂建成数量超过60%以上,且投入运行(太原市所属各区另行统计);五条主要河流劣V类水体在2010年的基础上进一步下降,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整治范围内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大力推行集中供热,取缔城市建成区内集中供热区域内小型燃煤锅炉,9个省辖市要实现集中供热全覆盖,重点县(市、区)的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54个县要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未批先建的项目、污染防治设施未按要求建成、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等全面调查进行分类处置。停止审批向流域内水体排放汞、镉等重金属和难降低解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省环保厅对通过验收的县(市、区),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予以奖励,优先安排各类环保资金;未通过验收的县(市、区),省环保厅将实施区域限批,停止拨付各类环保资金。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实施企业限批、停产、关闭;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不力、渎职、失职以及未通过验收的重点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其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省环保厅将会同省监察厅,依法追究其责任。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相关阅读

已有 0 人参与

会员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