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燃气管道5天被挖断4次
四月各类建设项目陆续开工,16日至20日五天内,首府共发生四起天然气管道被挖断的事故,共造成5980余户居民家中供气中断。 事故多发生在小区改造工程施工中,如道路加固、绿化、给排水改造等。 在四起事故中,一家施工单位未告知燃气企业,盲目施工造成事故。另外三家施工单位已与燃气企业签订《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保护协议》,但擅自用机械施工导致燃气管道被挖断。 2 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人士介绍,首府使用的燃气管道多为PE管,按规定在燃气管道左右两米以及上方是不能使用机械开挖的,如要开挖,必须与燃气企业“会商通气”获得同意。在开挖时要有燃气企业工作人员现场监护,避免燃气泄漏事故。 乌市燃气办副主任黄明介绍,每年4月施工期,市燃气办都会在媒体上发布保护燃气设施的相关通告,但一些施工企业不按相关规定安全施工,不与燃气企业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有的虽制定了方案,却不按照方案实施而造成事故。 乌市燃气办安全稽查科科长张胜利说,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与燃气企业签订安全协议,取得地下管网布置图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才能施工。施工中严禁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挖坑取土、打桩顶进等,一定要请燃气企业专业人员现场义务监督,避免事故发生。市民如果发现施工企业违规施工,可拨打市燃气管理办公室举报电话:0991-4600779进行举报。 按照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至10万元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至5万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件回放: ●事故一 16日10时30分,九家湾冶建家属院改造工程,在没有燃气企业工作人员现场监护情况下使用机械开挖,损坏天然气管道, 造成3500户居民停气6小时。 ●事故二 16日15时15分,新疆土建勘察设计院在河北路一处工地进行边坡加固施工,将天然气管道顶破,造成 1500余户居民停气3小时。 ●事故三 18日17时30分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外环路东北段高架道路二期四标段用机械施工,将天然气管道挖坏,500余户居民停气6小时。 ●事故四 20日3时30分,湖北志高建设集团公司一施工队在长春路广汇美林小区南2栋东侧进行电梯基础施工时,挖断天然气管线,造成480户居民停气14个小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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