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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局:小产权房“扶正”争议

2013-8-28 08:44|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70| 评论: 0

简介:$(document).ready(function(){ $('.newContent img').attr('alt',"生死局:小产权房“扶正”争议"); }); 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虽然一直屈身小三的身份,而且也经常时不时的被有关部门 ...


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虽然一直屈身“小三”的身份,而且也经常时不时的被有关部门突击“扫荡”,但是其生命力却惊人的顽强。

  今年初,国土部执法监察局巡视员王宗亚表示,今年国土部将联合相关部门,选择“小产权房”问题相对突出的城市,开展“小产权房”的试点清理。日前,北京市昌平区郑各庄村违规大量建设小产权房,单套“四合院”高达5000万元的问题遭曝光,这引起有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土资源部再次重申:小产权房不合法,要试点清理,并责成相关部门查处“天价”小产权房。《安家》从国土资源部相关人士处了解到,试点治理小产权房政策大致方向是先清理在建和未售的、侵占了耕地的,以杜绝小产权房的继续发展,再分情况治理已售的小产权房。目前决策层计划将北京、重庆、郑州、海口等小产权房较密集的城市作为试点,先期选择某一区县启动清理工作,但最终名单尚未确定。

  一石激起千层浪,针对小产权房的清查、封杀,各方争论激烈。60多亿平方米规模的小产权房否摆脱尴尬的境地?小产权房暧昧的生存状态又将作何交代?

  产权虽小,问题却很大,不管是清理还是转正,未来都必将面临一场攻坚战。

  小产权房潜行多年规模庞大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许多“小产权房”都是以“旧村改造”或者“旧城改造”的名义进行的,许多楼盘都是以“某某村旧村改造项目”立项的,利益驱动显而易见。建成楼房后,节省了地方,本村村民的居住条件满足后,将多余部分进行销售,这样既可以让村集体有所获益,也解决一些村民的安置工作,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权证和预售许可证,国土房管局也不会对购房合同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据了解,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与一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也有所不同,其名称是“XX项目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由乡镇人民政府监制,出卖人为某村民委员会,“村委会”自行当起了“开发商”。

  小产权房问题的核心是城乡土地二元化,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销售对象不限,但集体土地上的房子,只能销售给本集体内的成员。正因为这样的尴尬处境,小产权房的问题才由法律问题衍生为社会政治问题。

  小产权房一发不可收拾主因为小产权房价格更低,在地方潜行多年,规模日渐庞大。根据一些非官房的统计数据,目前中国的小产权房建设面积已经达到了60多亿平方米的规模,相当于中国房地产业近十年来的开发总量。

  小产权房问题久议未决,今年忽然再度成为两会热议话题。在国土部力主试点清理小产权房的当下,小产权房将会遭遇怎样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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