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公职人员瓜分限价房是公权断后
浙江省苍南县限价商品房项目被曝遭公职人员瓜分,当地政府规定“限价商品房销售对象优先考虑党政机关和其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据悉,850套房源近9成分给了公职人员。县官员表示,因为房源紧张,所以优先安排公职人员,1:9的分配比例是合理的。(6月15日中国广播网) 限价房等保障房被不合格的公职人员侵占,这种事情各地其实已经发生了很多,但是绝大部分限价房被公职人员瓜分,则从未有过。 干部瓜分限价房是按照政府政策执行,是政府出台政策规定将限价房优先安排给公职人员的结果。从表面上看,申购限价房的公职人员属于中低收入人群,符合申购保障房的要求和条件,不存在干部诈骗限价房行为,好像没有问题。但是,关键问题不是中低收入干部瓜分限价房,而是将限价房优先安排给公职人员的政策本身不合法,违反了保障房公平分配原则。从实质上说,中低收入干部优先限价房是权力自肥,是公权突破限制。 不可否认,确实有不少公职人员属于中低收入群体,在当前高房价下买不起住房,有权、有资格申购限价房性住房。不过,低收入干部有权、有资格申购限价房,不等于可以优先申购限价房,这两者有着本质性区别。 限价房属于保障性住房,目的是解决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只要是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市民都有资格申购,当然这里包括中低收入的公职人员。限价房数量少,不能同时分配给所有需要住房的中低收入群众,这也不假。但是,分配时必须遵循公平原则,应当是符合申购限价房条件的全体中低收入居民都有权同时申购限价房,然后政府摇号公平分配限价房。而不是人为的分批分配限价房,优先干部申购限价房,等干部分完之后,再分配给其他普通中低收入市民,这种人为设置的先后分配限价房模式显然背离了保障房的宗旨,与保障房建设目的不符。换言之,即使申购限价房的干部属于中低收入,但是干部优先申购限价房的政策让这一切都变得不合理、不公平。 作为低收入公务员的笔者,完全能够理解政府优先解决中低收入干部住房问题的初衷,优先自家人是所有人的共同心理。但是政府代表的是全面利益,出台政策不能只考虑少数干部利益,而忽视普通群众利益,应当本着公平原则考虑全民利益,尤其是在涉及到千家万户的住房问题上,绝对不能搞权力自肥,必须让中低收入干部与普通的中低收入居民一起在公平的前提下申购保障房。只有这样的保障房分配模式,才能让中低收入干部安心申购保障房,而且不引起公众的不满和误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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