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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扩围变中长期 改革的“水深”

2013-8-28 01:03|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04| 评论: 0

摘要: $(document).ready(function(){ $('.newContent img').attr('alt',"房产税扩围变中长期 改革的“水深”"); });   去年以来市场声音一直沸沸扬扬的房产税扩围提法如今变成中长期,再次表明了房产 ...

  去年以来市场声音一直沸沸扬扬的房产税扩围提法如今变成“中长期”,再次表明了房产税改革的复杂性。专家表示,对持有不动产征税是一个无需探讨的发展趋势,但当前仍需在一些征税目的及方式方法上予以完善,短期全面推广尚有困难。而如果房产税试点扩容暂缓,2013年政府对楼市调控必须更具针对性,以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房产税扩围暂缓 原则性问题需尽快厘清

  1月1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到财政部调研时指出,从中长期来看,优化税制方面有两项重大税制改革需要认真研究。其中之一,就是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这一表述,被市场认为是对房产税发展方向的重新思考和设计。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汪康近日也在公开场合指出,房产税改革比较复杂,也比较敏感。尤其在当前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不健全的条件下,要拿出一个非常完善的、可推行的方案还有一定难度。

  “房产税改革的提法变成”中长期“,表明了房产税改革的复杂性。”21世纪中国不动产副总裁及上海区域董事长张卫平告诉记者,从抑制房价的角度上来说,在中国持有房产的成本较低。通过房产税向拥有多套房产的业主征税,提高业主持有房产的成本,可以抑制投资投机需求,逼出空置的住宅走向市场,从而调整楼市的供求关系,抑制房价。但征收房产税要合法、合理,现阶段想用房产税替代限购政策起到调控作用还不现实。

  就目前沪渝两地试点情况看,征收范围和额度在原本象征性征收的基础上再次提高征收标准,这意味着房产税试点更加趋向形式化。甚至有专家认为,房产税试点城市既没有对房地产市场有效调控,也没有增加地方税源。这也暴露了中央对于房产税目的的不明确。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表示,房产税最终的解决方案是对存量房征税,但是施行阻力和操作难度较大。全国存量房开征房产税,还有漫长的路要走。房产税从2011年开始试点到现在,在此过程中质疑声不绝于耳,而该税种的推进也显得步履蹒跚。究其原因,许多基本原则在一开始并未明确,致使问题越积越多并逐步显现。比如,房产税合法性问题,房产税征收的目的是否是抑制房价,房产税的定位是否是要代替土地出让金等等。如果这些原则性问题不能尽快厘清,房产税的推进将面临相当尴尬的境地。

  专家认为,房产税是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经济利益问题,将来要进行更大范围的讨论,甚至还要经过全国人大来讨论。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也表示,房产税不应再扩大试点范围。扩大试点意味着各地税收的多样性会增加,这会给普通家庭买房带来阻力。房产税应尽早提交全国人大讨论,并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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