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以上城市要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
12月25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在工作报告中指出,2013年要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的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限购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由于部分地方在制定保障房建设和配置计划时,较少考虑非户籍常住人口的需求,导致出现保障房闲置与住房困难人群并存的局面。为此住建部要求,明年地级以上城市要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根据中国现行户籍制度的规定,居民被分为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在改革开放以前,人口并不能自由流动,在传统体制下,农村人口转入城市是在统一计划条件下进行的,未按照计划转入城市者被称作盲流,受到严格管控,改革开放以后这种管控依然存在,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一直受到歧视。希望亲爱的外来务工人员有房子住,不要被住桥下了。 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的成因分析 造成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难问题的症结何在?经调查分析主要原因有:一是外来务工人员游离于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之外。城乡二元结构的保障体制把外来务工人员当“外来人口”、“暂住人口”对待,使他们无法获得身份转变,不能享受城市居民的保障权利。如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均以户口身份为界,外来务工人员难以享受,为外来务工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企业也是凤毛麟角。二是现行的企业用地政策制约了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公寓或宿舍的建设。根据我省城市规划管理有关规定,工业厂区内禁止建设成套住宅、宾馆、专家楼、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国家级、省级园区、开发区内企业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其它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0%。但由于纺织、食品、机械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人数众多,这个配建比例严重制约了企业集体公寓或宿舍的建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