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规定中央水毁抢修资金对收费公路不予补助
摘要: $(document).ready(function(){ $('.newContent img').attr('alt',"财政部规定中央水毁抢修资金对收费公路不予补助"); }); 财政部近日公布的《中央公路水毁抢修保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部近日公布的《中央公路水毁抢修保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规定,中央水毁抢修资金对灾情严重的省份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灾情较重的省份补助金额不超过800万元,灾情一般的省份补助金额不超过400万元。收费公路因水毁而发生的抢修保通支出,中央水毁抢修资金不予补助。 《办法》规定,中央水毁抢修资金补助范围包括:国省干线等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因台风、暴雨、暴风雪、洪水、冰雹、内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毁损发生的应急抢修保通支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与公路水毁抢修保通有关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