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版图扩围 建筑业营改增时间仍不明确
摘要: $(document).ready(function(){ $('.newContent img').attr('alt',"营改增试点版图扩围 建筑业营改增时间仍不明确"); }); 从今年1月1日起,上海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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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1月1日起,上海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下称营改增)以来,仅仅9个月的时间,营改增试点范围就由上海扩向全国10个省市。 7月2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从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明年还将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紧接着,8月2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71号文件,下称《通知》),对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政策加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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