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建房模式能否复制
随着媒体的报道,杨金城的手机几乎成了“热线”,从各地赶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找到他“取经”,希望能将代理建房模式在全国复制。在杨金城之前,国内也有不少合作建房的尝试者 ,力图“圆中低收入者居者有其屋梦”。而杨金城的“代建小区”正是脱胎于此。不过,由于在拿地和寻找消费群等关键环节缺少政府支持,鲜有成功者。 合作建房不乏先试者 尽管杨金城认为个人委托建房弥补了合作建房的合法性不足等问题,但在业内看来,这仍属于合作建房模式。 “温州的模式是以温州营销协会组织购房者筹集房款,专门委托了一家房地产公司来拿地和开发。许昌的这种模式是有自己的公司做开发和中介,更加专业化而已 。”7月6日,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赵智强表示,“许昌模式”仍是合作建房的一种,只是在细节操作上有了不同。 实际上,早在杨金城之前,就有人开始尝试合作建房,其中不乏成功者。 2003年底,北京的联想IT工程师于凌罡在个人网站上发出了合作建房的倡议。此后,郑州 、温州、深圳等地掀起了合作建房的浪潮。 2005年,温州市市场营销协会秘书长赵智强以协会名义发起个人集资建房,承诺256个业主以低于市场价30%的价格建房,之后成功“拿地”,这也被媒体称为“合作建房的破冰之举”。 据介绍,合作建房的基本内容就是认可项目方案的人一起合作。有目标地块可以购买时,建立监管账户。每个人在自愿前提下,签署合同。如果没买到地,银行直接从共管账户全额归还。买到地以后,共同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请专业金融机构管钱,专业机构建设,每月开会公示账目,大家共同审核。盖好以后,各自取得商品房产权。因没有售楼处、没有广告支出、银行贷款利率等开支,其房价比商品房要低。 赵智强在温州的项目将于今年完工,而现在,他将合作建房的地点拓展到了北京和杭州。“在杭州时,原本想成立杭州营销协会,可需要一个主管部门,并且需要民政部门的批准,过程比较长。成立中介公司的话只要有一定的注册资金且有一定股东就可以运作了。”赵智强介绍,正是基于上述原因,今年在北京分别成立了北京中康城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杭州康合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这种形式,恰恰也与“许昌模式”有共通之处。 “许昌模式”有其特殊性 “不同的省市、不同地段、不同对象,方式都可以变换。在我的基础上,房价还能再降一些。”杨金城说,这种代理建房的模式,可以得到更大范围的复制。据其介绍,许昌另一个房地产开发商在开发六合花园小区的过程中,有1200套房子采取的是代理建房的模式,“早已经卖完了”,另外100多套房子采用常见的开发销售模式,“现在还没全部卖出去”。 随着媒体的报道,杨金城的手机几乎成了“热线”。除了媒体约访,还有一些外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找到他。 事实上,合作建房在国内刚出现时,就被冠上了“住宅乌托邦”的帽子。而8年来的实践探索,则说明了具体操作过程的复杂和曲折。 2005年前后的合作建房热潮中,先后有50多个城市成立了个人合作建房组织。不过,由于拿不到地块,合作建房进入了一个低潮期。温州人赵智强一波三折拿到地块,似乎为探索者们注入了强心剂。在拿到地的那几天里,赵智强和上海、山西、山东、广东等10家合作建房团队联系,目的是成立全国个人合作建房联盟。当时,他们甚至起草了《全国合作建房联盟的章程(草案)》。 但不久之后,热潮褪去,绝大多数合作建房组织销声匿迹。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对合作建房早有关注。他认为许昌的书香苑小区得到了来自当地政府部门的一些支持,这与常见的个人合作建房模式又有不同。“都是先收钱再建设,前者是有政府在里面帮助运作,但在个人合作建房模式中,基本没有政府行为参与。”正是这些特殊性,一定程度上促成了“许昌模式”最终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