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地方房地产“救市”新政一览
去年以来,全国多个城市对楼市政策进行微调,其中一些明显意在放松调控的政策被迅速叫停。 2012年5月6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重申,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最低可为20%。为扶持首次购房需求,广州公积金贷款在初审阶段的时间有所提速,一般申请一个月左右就可以放款。 2012年5月4日,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沈阳市民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就可以申请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而在此之前沈阳职工须缴存公积金满一年以上方可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此外,在沈阳使用公积金用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如果房屋的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贷款首付比例最低调整为20%。而在今年1月之前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不能低于30%。 2012年4月17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局长王晓明重申,个人将购买五年或五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2012年4月10日,中山市提高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执行标准。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布了一份文件,名为《关于我市2011年下半年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告》。文件称:经该局测算并报市政府批准,中山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将执行新标准,城区为7696元/平方米、镇区为6290元/平方米(按套内面积计算)。 2012年2月,上海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外地户籍居民持长期居住证满三年,可以享受本地户籍居民同等购房资质,即可以购买第二套房。2月28日,上海的最新文件表示,上海市户籍家庭,指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家庭,以及有上海市单位职工集体户口的居民家庭。 2012年2月7日,安徽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若干意见》。意见规定,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在芜湖市区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助,且最高可给予15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而属于引进人才的购房人可给予300元/平方米的补贴。该政策面世3天即被叫停。 2011年10月11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筑管理局网站挂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不仅证过5年二手房交易不纳入限购范围,而且佛山市民在原限购基础上允许增购一套7500元/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实施时间从10月12日开始。该“新政”12小时内辟谣。 呼和浩特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及贷款额度,单身职工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由此提高居民的购房能力。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对在市城区购房的,贷款最高限额由以前的40万元上调至50万元,对购买普通住房的双职工缴存户,最高额度也上调至60万元,此调整已从4月1日起执行。 安徽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蚌埠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意见》。从4月1日起,职工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35万元;购买二手住房及在市辖三县购买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 新疆克拉玛依个人在公积金中心的最高贷款上限由50万元增加到70万元。 山东滨州住房抵押贷款的最高额度及最长期限由现在的25万/15年提高至30万/20年,以提高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能力。 郑州市将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5万元,市民最多可以贷款45万元。 河南信阳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个人16万元、夫妻双方28万元分别提高到26万元和38万元。 武汉新规定,单方缴存的职工购买首套住房,包括一手房、二手房,且住房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额度上限上升至80%,最高不超过60万元。而在未调整前,必须夫妻双方缴存才能申请最高60万元的贷款。与此同时,原规定月按揭还款额不能超过职工月收入的35%也调整至45%。 昆明市规定,将对今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上、下限进行调整。今年起,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上限为10410元。 成都市201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上调,其中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960元,上限调整为13284元。 江苏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暂行办法》,将根据困难程度不同,给予80%-100%的贴息,该办法将于5月1日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