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立面刷新改造法定化
摘要: 近期,深圳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建筑立面刷新法定化新闻发布会,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建筑物立面刷新改造常态化,为巩固市容环境,提升成果,推进建筑物立面刷新改造工作完善了制度保障。 据悉,《深圳市建 ...
近期,深圳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建筑立面刷新法定化新闻发布会,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建筑物立面刷新改造常态化,为巩固市容环境,提升成果,推进建筑物立面刷新改造工作完善了制度保障。 据悉,《深圳市建筑物和公共设施清洗翻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早在2010年7月1日就已正式实施,并在深圳大运会期间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规定》指出,建筑物刷新方式分为3种:定期清洗翻新、统一清洗翻新和及时清洗翻新。定期清洗翻新是根据建筑物外立面的材质,确定了不同的清洗翻新周期,从1年到5年不等;统一清洗翻新由政府主导,主要是针对重大的庆典活动、国际性或全国性大型活动、重点区域街景营造活动进行的阶段性工作;根据建筑物立面的具体情况,出现明显破损、污迹或是重大安全隐患的,也要及时进行清洗翻新改造。 此外,《规定》还明确了清洗的责任和费用承担。统一清洗由政府主导并承担费用,定期清洗和及时清洗政府只承担监管职责,具体费用和责任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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