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方案
摘要: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以苏政地443号通知,同意征收建邺区江心洲街道集体土地15.2992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省、市土地管理有关规定,现 ...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以苏政地[2011]443号通知,同意征收建邺区江心洲街道集体土地15.2992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省、市土地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 工业、住宅用地(工业用地、住宅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农业人员安置 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执行《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宁政发[2010]264号); 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青苗和附着物综合补偿标准,按南京市人民政府宁政发[2010]265号文件执行; 被征地农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按南京市人民政府宁政发[2010]254号文件规定办理。 四、征地补偿安置登记由街道、村委会组织实施、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第二分局负责复核;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等有关工作由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第二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南 京 市 人民 政 府 2011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