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小产权”房的“新民居”
事件 名为新民居楼,实是“小产权”房。近日,多家新闻媒体接到河北省黄骅市齐家务乡村民的投诉。 村民在投诉中坚称,齐家务乡高庄村新民居楼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商品楼,并表示“如果地方政府不采取措施,我们就不会停止上访的脚步。”愈约400人在投诉书后摁下手印。村民写给齐家务乡政府的检举信中,检举村干部强行将其村西洼200余亩土地用来取土盖楼,造成农田大面积损坏,不能成为优质粮田耕种。 调查 相关批文难寻,民生工程变脸。记者先后三次前往河北省黄骅市和沧州市委多地进行采访调查,发现高庄子村的“新民居”项目存在不少疑点。其一,广大村民不知情,越俎代庖建“新家”。在盖有公章的《齐家务乡人民政府关于高庄子村新民居建设情况的说明》中,有如下明确的表述:“2009年3月,村两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就开展新民居建设专门进行研究,参会村民代表17人,17人同意,决定在李杜路北建设多层住宅楼,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据村民反映,该村有上千村民,从未以任何形式推选过相对固定的村民代表。其二,未见相关部门批文,4栋楼房平地而起。记者先后走访了黄骅市国土局、住建局,只得到一份沧国土资新民居[2010]17号《沧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核定黄骅市2010年第一批新民居周转用地的批复》,有关高庄子村的“新民居”项目只字未提。在沧州市委农工委给记者的回复——《关于黄骅市高庄子村新民居建设有关情况》中提到,该村村庄建设规划由保定三环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黄骅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为黄政字[2010]171号。用地手续已经上报沧州市国土局审批,批准文号为沧国土资新民居[2010]17号。施工招标由黄骅市住建局招标代理公司组织,黄骅市东大建筑安装公司中标,标的为2419.69万元,每平方米1300元。为确保工程质量,黄骅市建设部门指定专业监理公司对工程全程监理。截至发稿之日,虽经多次催要,记者没有看到任何建楼售楼的批文手续。 核实 记者在调查中得到一份《黄骅市新民居建设资料汇编》,发现在此汇编的新民居建设用地政策一栏中明确提到,“周转用地可以先占后补,即允许先占地建新,后拆旧归还,但是一定要办理申请审批手续,不是先占地开工、后补办审批手续。周转用地先占后补,属于指标在先,归还在后的行为。”高庄子村的实际情况是,由于广大村民并未同意,相关人员一厢情愿地盖起了楼房,却无法拆除旧房。原因很简单,许多外村人顶本村村民的名字购买了楼房,本村相当一部分村民因不情愿或没有钱而未进楼,他们现在所住的宅基地上的房屋也就根本无法拆除。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目标是要真正落实和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产业集聚,人口集中居住,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然而,在河北省黄骅市齐家务乡高庄子村,我们看到了兀自兴起的楼房,而村乡两级干部甚至市级相关部门均没有任何明确的说法。 背景资料 国务院严令“小产权”房停建停售。2010年初,国务院明确要求所有在建及在售“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和停售。在国土资源部最近发布的《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切实加大土地执法力度,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发现和查处利用集体土地建设“小产权”房行为。对于已建、已售“小产权”房用地不得受理其土地登记,不得以任何方式补办土地审批手续。已查清是违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小产权房的,应一律停建停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