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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版郭美美”广东清远圈地万余亩

2013-8-27 23:35|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585| 评论: 0

摘要: 民安村辖区内有大片这样荒废的土地,晒太阳的同时,身价在不断攀升 其中一份11600亩土地的承包合同 其中一份11600亩土地的承包合同 2004年《确认书》,使用的却是1998年就应淘汰的旧便笺纸 某基 ...


民安村辖区内有大片这样荒废的土地,晒太阳的同时,身价在不断攀升

其中一份11600亩土地的承包合同

其中一份11600亩土地的承包合同

2004年《确认书》,使用的却是1998年就应淘汰的旧便笺纸

某基金会为郭乐平出具的任职证明

  便笺纸、黑铅字、红图章,仅有村支书一人签名,其他村民毫不知情……19年前,几张薄如蝉翼的协议书便将清远市清城区民安管理区(现民安村)14600亩土地80年承包权转让给了外人。协议书中甚至还约定:如遇国家征地,补偿款支配权归承包方,民安村根本没有话语权———近日,几大论坛先后放出了题为“国字号慈善机构自律缺失乱象频生———男版郭美美再现”的网帖,引起网友们潮水般点击、回帖,只为“求真相”。

  网帖将一个名为郭乐平的中年男子推到了风口浪尖:先是代表某基金会名下的“中庆新技术开发中心”拿到了民安村的万余亩土地的承包权(因郭乐平先后担任近10家企业的法人代表,以下相关承包主体,皆以“企业”代称);随后十几年,其所担任法人代表的“中庆新技术开发中心清远办事处”先后更名、合并近10次,最终改制为股份制企业,民安村的万余亩土地竟也随之由姓“公”改姓了“私”(个人股份占80%,中国某基金会占20%)。

  19年来,在民安村这万余亩土地上究竟发生了什么?记者深入调查,试图还原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疑点一

  如何拿地,拿了多少?

  民安村村民何永权今年60多岁,十几年前家里9口人还有9亩地可耕,而今却只有一亩五分,名义上还是从郭乐平那里租来的。何永权说,村民现在能用来从事农业生产的只有零散的几处鱼塘和农田,其他的要么已经荒废,要么已被国家征用。眼看着大笔征地补偿款落入他人口袋,剩下土地荒废着天天晒太阳,村民们无计可施。

  “企业”是如何把土地拿到手的?村民间流传着一个说法:当年郭乐平接了当时村里的两个书记出去两天,回来书记就盖了公章,把土地全部出让了。承包的名义虽是“农业开发”,可土地绝大部分时间都是荒废的。记者掌握的《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2004年城法刑初字213号刑事判决书》认定,民安村原村支书温钊林2003年办理土地征用补偿款过程中,曾接受郭乐平2万元贿赂,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期执行。郭乐平、温钊林对贿赂一事矢口否认。

  “企业”究竟征用、承包了民安村多少土地?双方说法相差巨大。郭乐平手头有3份承包合同(协议书),承认最终数据为14600亩,承包期限都为80年(先办50年,国家政策允许再办30年)。合同中都有类似“如发生征用该地,甲方(民安村)放弃土地权人资格,一切征用补偿归乙方(承包企业)所有。乙方有权发包给他方或合作、引资,甲方不得过问”的条款。

  然而,长期关注此事的一位律师告诉记者,征地补偿款有其特有的法律属性,只能归土地所有人处置,而不能通过简单的约定处置,“除非召开全体村民大会投票,2/3以上多数通过放弃”。以上合同中这一约定为无效条款。

  记者注意到,郭乐平持有的三份合同均未说明一式几份,归谁持有,现任的民安村委会否认持有上述合同,同时否认几份合同的真实性。民安村的现任副主任谢惠彬说:“像承包土地这种重要文件,都是要经过公证处公证的。”他告诉记者,现在村委会有备案的与郭乐平签订的承包合同有两份,涉及土地合计只有5800亩(其中2555.598亩为征用)。两份合同都经过公证处公证,一式五份,在公证处有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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