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56万亩土地复垦“旧账快还”压力大
摘要: 近日,记者从广东省学习贯彻《土地复垦条例》培训班上获悉,该省现有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56万亩,快还旧账压力较大。为加快土地复垦利用,广东厅规定,工程项目用地逾期未完成表土剥离的将受处罚。 ...
近日,记者从广东省学习贯彻《土地复垦条例》培训班上获悉,该省现有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56万亩,“快还旧账”压力较大。为加快土地复垦利用,广东厅规定,工程项目用地逾期未完成表土剥离的将受处罚。 广东厅要求,《条例》实施前已经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或者采矿许可证但尚未按规定完成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的在建项目,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向土地复垦义务人发出责令限期编制土地复垦方案通知书。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规定报告土地损毁与复垦情况、未按规定对拟损毁的土地进行表土剥离、未按规定将土地复垦费用列入生产成本或者建设项目总投资以及未按规定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而不缴纳的,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条例》规定予以处罚。 广东厅强调,市县两级要尽快对本地区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进行调查评价,切实摸清家底,掌握复垦潜力,合理确定土地复垦的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并利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复垦费等土地整治资金,积极实施土地复垦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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