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经适房退出机制未建立
摘要: 福建省审计厅厅长俞传尧近日表示,福建省对部分地区保障性住房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经济适用房的退出机制未建立,影响了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效果。 俞传尧在福建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福建省审计厅厅长俞传尧近日表示,福建省对部分地区保障性住房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经济适用房的退出机制未建立,影响了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效果。 俞传尧在福建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表示,福建省审计厅对2008年至2010年福州、漳州、泉州、南平等4个设区市及其所辖的16个县(市、区)部分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管理和分配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本次调查的4个设区市均没有建立经济适用房回购等退出机制,对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后又购买其他商品房,以及获得经济适用房准购资格后购买了其他商品房的家庭,没有按规定采取回购和取消其准购资格的措施。”俞传尧说。 审计结果显示,审计抽查的13180户购买经济适用房家庭,有295户家庭在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后又购买了其他住房,政府部门没有对其进行回购;有126户家庭获得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后又购买了商品住房,没有取消其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其实质也是造成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获准购买了经济适用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