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时空 首页 建筑业界 建筑经济 查看内容

“人均租房面积需超10平方米”被删除

2013-8-27 23:06|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560| 评论: 0

摘要:    ■ 焦点   建筑面积10平方米,使用面积7.5平方米去年4月,《规定》征求意见时,曾列出上述条款,作为群租限制条件。但昨日发布的定稿,该条款已被删除。    10平米起租众口难调   市政府解释 ...

  ■ 焦点

  建筑面积10平方米,使用面积7.5平方米———去年4月,《规定》征求意见时,曾列出上述条款,作为群租限制条件。但昨日发布的定稿,该条款已被删除。

  10平米起租“众口难调”

  市政府解释,征求意见时,许多市民指出,人均10平方米的规定,对于较大户型的住宅出租而言仍显过低,不能约束群租。

  还有部分市民认为,人均10平方米的规定较为苛刻,群租现象有其合理性,将对大批低收入群体的生活造成很大影响;还有部分居民表示反对,认为出租房屋只需符合治安、消防、安全等方面的限制条件,没有必要对单位租住面积进行限定等等。

  因此,无论最低面积如何规定,不同的利益群体总会提出不同意见,并且标准的合理性也会随着租赁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所以,授权由相关部门制订最低面积标准,增强灵活性和可操作性。市住建委昨日表示,具体标准将抓紧研究制订。”

  违规群租房东最高罚3万

  针对群租,《规定》仍做出了房屋出租的限制条件。

  主要包括: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北京规定的标准;不得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等作为卧室出租。“房东责任”则要求,出租房间达到10间以上或者租住人员达到15人以上,出租人应明确专门的管理人员;设置监控、灭火等治安防范。

  违者,房东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房产中介及其经纪人员,处罚3万元至10万元。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相关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