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上报规则调整 拆迁改造须单独列出
摘要: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从6月份开始,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上报内容中增加了两项:各地房屋征收情况和安置房开工建设情况。 除此以外,上报时间由原来下个月的10日之前,提前到本月的28日之前,上报周期提 ...
从6月份开始,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上报内容中增加了两项:各地房屋征收情况和安置房开工建设情况。 除此以外,上报时间由原来下个月的10日之前,提前到本月的28日之前,上报周期提前了12天。 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对记者表示,2011年的1000万套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是硬性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保障房、政策性商品房和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等内容,不包括一些强制性拆迁和非危旧房类项目拆迁、征收房屋等内容。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顾云昌7月2日在“博鳌21世纪房地产论坛”上表示,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一定能完成,但是开工到什么程度以及地方政府是否会拿一些其他房屋来冲抵保障房就不得而知,需要中央政府细化考核规则,严格考核办法。 上报新规 上述接近住建部的人士透露,日前,住建部下发《关于调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快报报送时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人士表示,报送时间提前调整的主要目的,一是督促地方政府加快保障房建设的进度;二是对地方政府的保障房建设进行全面监督,保质保量。 顾云昌表示,2011年作为“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的建设任务必须完成,这样才能保证后四年2600万套的保障房建设任务。 面对艰巨的保障房建设任务,各地创新建设模式、融资方式,甚至也不乏有一些地方政府投机取巧,打政策“擦边球”,走捷径。 国家发改委城市与小城镇发展中心主任李铁在上述论坛上透露,日前,国家发改委中小城镇中心对保障房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研,当前的保障房建设面临诸多问题,其中包括金融风险、分配机制问题以及政府的财政压力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