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供地新模式彰显执政为民理念
为制约地价和房价的过快增长,保障政策性住房用地,宜春市国土资源局昨天发布消息称,宜春市首个采用"限地价、竞公共租赁房面积"的方式日前成交.(6月24日《赣西晚报》) 宜春"限地价、竞公共租赁房面积"的供地模式,在江西省是第一个"吃螃蟹",在全国也极为鲜见.在保障房与商品化"双轨"运行的情况下,将"商品房开发与保障房建设捆绑起来"的供地方式不啻为一种创新. 如此做法有三大好处,一是抑制了地价,避免了"地王"的产生,使"以地价带房价"的拉升效应得到遏制,有利于控制房价;二是让保障房建设有了可靠的资金、土地和项目保障,避免了保障房建设过程中的资金被挪用、挤占以及没有好的土地作为配套带来的有保无障;三是实现了资源利用,优势互补,避免了一些地方在建设过程中,将高档房与保障房割裂开来,人为导致了群际分裂,低收入者和中高收入者因住房而失去了交流机会,有助于社会和谐的长期构建. 保障房建设所遇到的资金和土地瓶颈,全国各地的情况都差不多.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今年要再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共1000万套,改造农村危房150万户.中央财政预算拟安排补助资金1030亿元,比上年增加265亿元.而据测算,若以每套保障房70平方米,每平方米建设成本2000元估算,共需投资约1.4万亿元.高达1.3万亿元的资金缺口,要靠地方财政消化,对于发达地区来说是一个负担,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压力自不用说.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建设厅厅长周岚认为,国家早已规定地方将土地出让金的10%用于保障房建设,但落实不理想,建议把土地出让金与保障房建设"打捆",这能解决大问题.客观讲,设计不错,但实施者鲜有.宜春"限地价、竞公共租赁房面积"的供地模式正好契合了这种思维,这也许是一种巧合,也许是一种借鉴,但确实是执政为民理念下的思路创新. 虽然宜春的财政收入已经过百亿,但对于高企的投资和民生需求来说,仍然是入不敷出的.比如,今年宜春全市将建设保障性安居住房2.8235万套(户),其中新建保障性住房9025套,棚户区新改造19210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1万户,投资要几十亿元,巨额资金仅靠财政资金解决很不现实,这就必须多方发力寻求破题. 但我们看到,在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面前,宜春的保障房建设却高歌猛进,取得了不俗的成绩.自2007年宜春市启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以来,中心城区共建设廉租住房65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达万套.如此成绩的取得,如果没有执政为民的情怀,就无以激发起工作的创造性,由此带来体制机制的创新,换来鼓舞人心的大好局面. 思路决定出路,厘清了"为谁服务"的问题,宜春催生了一系列创新: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宜春市优先保障农村危房改造用地,在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单列;在城区三类至一类地段拿出最好的地块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本级财政每年拿出近3亿元垫底,并拿出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每年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拿出1000余万元,全力支持保障房建设.在保障房上,不仅重视主体建设,还强化配套,补助物业,让群众真正有处住,住得进,住得起. 供地新模式是宜春各方建设的一个缩影.宜春近年来能够取得突飞猛进的成绩,得利和得益于"关注民生就是发展经济"的执政思路.民生问题是经济问题、社会问题的综合,更是环境问题的体现.社会和谐了,才能凝聚人心,聚集民智,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 事实证明,这样的思路必然会收到良好的成效.在近期宜春的新闻中,有两个可为鉴证:一是增强践诺守信意识,健全行业自律制度,宜春市省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数居全省前列;另一个是宜春荣登"浙商最佳投资城市"榜首.如是种种,是民生对经济、环境、人文的回馈,也是民众对执政为民理念的回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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