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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物业收费实行“一费制”

2013-8-27 22:32|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01| 评论: 0

摘要:   备受社会高度关注的《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肥市物价、房产等部门对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物业收费一费制   昨天来收电梯费,今天又来 ...

  备受社会高度关注的《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肥市物价、房产等部门对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物业收费“一费制”

  昨天来收电梯费,今天又来收照明费……这让业主不堪其扰,有时业主们还会被这些名目繁多的费用搞糊涂。新的收费办法实施后,这种情形将不再发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一费制”。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解释,“一费制”就是把小区共用电梯、照明等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收取的公摊费用纳入物业综合服务费中一并收取,不再另行收取公摊费用。据了解,合肥目前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已达近千个,由于各个小区环境设施设备存在很大差异,业主需求也很多样化,因此,新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将物业服务分为4个等级,并分别制定指导价格,各小区可结合自身情况“看单点菜”,选择不同标准的服务,并缴纳相应的物业费。

  提高地面停车费

  与目前执行的收费标准相比,新办法对部分小区的地面停车费标准进行了提高。大幅度提高地面停车收费标准,引导提高室内车库的利用率。

  公共部位收益物业不能独享

  对于小区电梯、公告栏等公共部位安放的各种广告牌和广告屏等小区公共收益,不少业主不知其去向,新收费办法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所得收益30%用于补贴物业管理公司公共服务,70%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新办法广泛征求意见

  “对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进一步完善新办法的过程中加以考虑。”合肥市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市民对此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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