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个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项目存在违规问题
审计署6月17日公布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结果(第4号)。审计结果表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情况总体较好,但部分项目和施工、监理单位存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灾后恢复重建进展总体顺利 2010年6月~11月,审计署和地方审计机关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了第4次跟踪审计,共审计、调查了总投资2808亿元的8069个项目。其中,审计署对总投资1130亿元的1404个重点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 审计结果表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进展总体顺利,资金管理比较规范,资金使用效果较好,未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审计的重点项目基本都实行了合同管理制度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大多数项目符合基本建设程序要求,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总体较好。项目建设单位不断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审批程序和管理程序,按规定进行工程资金结算和竣工验收。 36个项目存在违规问题 在审计署审计、调查的1404个项目中,有36个项目和16家施工单位、11家监理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36个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未获批准就先行建设,有些项目未组织环境影响评估、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有些项目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设规模或建设内容,有些项目未竣工验收就投入使用,有些项目投入使用后仍未办理新征用土地手续。有些项目不同程度地存在未按规定招投标、直接指定施工单位或以议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评标不规范等招投标方面的问题,有些项目存在前期工作不到位、施工中设计变更多、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或扩大建设规模、多结算工程款等投资控制不严的问题,有些项目存在建设资金未按照规定及时登记入账、财务核算不规范、违规使用或挤占挪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等问题。 27家单位有违规操作行为 审计结果显示,16家施工单位存在不按规范操作、不按设计施工、偷工减料、违规转包工程等问题。11家监理单位存在对有关项目未按合同要求配备监理人员、未按规定到现场执行监理任务、监理日志记录不详细、监理资料不完整、监理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 审计人员发现上述问题后,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建设主管部门对相关施工单位进行了处理,并对存在质量缺陷的工程采取修复、拆除返工等措施。有关建设单位责成施工单位终止了违规转包合同,并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