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提升国有银行核心竞争力
加入WTO以后,经过几年时间的改革与发展,我国金融监管理念和法规更为科学缜密,监管手段更加全面完备。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按照财务重组、建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引进战略投资者、境内外发行上市等步骤,不断推进改革与上市工作。实现了以开放推改革,以改革促开放。整体来看,各家国有银行在改制和上市之后,都募集了大量资本金,使得资本充足率得到大幅提升,增强了其抗风险的能力。同时,股改和上市也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风险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获得明显提升,核心竞争力有了很大的飞跃。不过也须看到,我国国有银行从改制到上市的过程,更多发生的是“物理”层面的变化,政府通过剥离不良贷款、注入资本金、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外部手段把国有银行打扮成了“靓女”。在这一过程中,政府的作用是首要的,但银行本身的法人治理水平等“化学”层面的变化还相对较小。因此,想要通过短暂的股改上市来解决长期堆积而成的银行在经营管理体制方面的问题是比较困难的,未来还需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升银行核心竞争力。 一、继续致力于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建立一个分工合理、责权明确、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架构。不仅要确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明确分工,建立规范化的委托代理关系,最为关键的是要做到公司治理的国际惯例与中国特色的有效结合。同时,要加快分支机构改革,深化人力资源改革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针对股改上市给上市主体带来的改变主要体现在总行层面而分支机构相对变化较小这一状况,银行上市后还需继续将改革向纵深推进,实现总分行上下联动,确保新体制、新机制在全系统内全面有效运行。对于国有商业银行内普遍存在的用人制度、收入分配制度不合理等问题,要继续深化人力资源改革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并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查违规失职案件,确保稳健经营。银行上市后,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银行治理的促进作用,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高透明度,发挥公众和社会舆论对银行经营的监督作用,树立国有控股的公众银行的良好形象。 二、加大产品金融创新的力度,金融产品创新是增强商业银行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虽然我国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比重稳步上升,但是金融创新能力低下。即使是在亚太地区,我国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占比也处于劣势地位。例如,2006年日本东京三菱银行和澳大利亚国民银行非利息收入分别达到56.6%和44.4%,而同期中国工商银行仅为8.8%。当代金融产品创新有两大趋势,一是标准化的规范服务,二是个性化的金融服务。针对前者,商业银行要努力提高客户服务自助化水平。针对后者,商业银行一方面应当结合客户具体需求,设计具有较高知识和技术含量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带来较大价值;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还要大力发展汇兑、结算、担保、代理、信托、咨询、基金托管、个人理财、投资管理等中间业务,努力创造和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在注意引入先进银行的金融产品的同时,还要注重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三、调整用人机制,吸引高素质人才。商业银行是知识智力密集型产业,人才是现代银行竞争力的重要支撑。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经济运行中不确定性增强,银行经营风险加大,迫切需要高端人才管理风险、经营风险。员工结构的优化有利于银行的长远发展,建立良好的人才引入机制和灵活的用人机制,优胜劣汰,员工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引入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将员工的收益和工作效率相挂钩,做到入尽其才,才尽其用。同时注重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 四、国有银行还须避免同质化竞争,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虽然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某些细分市场上已出现了差异化竞争的趋势,而且差异化越来越明显,但现阶段我国银行业差异化经营程度依然很低,同构型问题仍相当突出,经营战略的趋同加剧了银行业的竞争态势,引发了一些非理性的竞争行为,也削弱了我国银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因此,我国国有银行应根据自身情况明确市场定位和业务定位,寻找适合自身的发展模式,培养自身核心竞争力。核心竞争力是银行自身拥有的、符合市场需求的业务特色和发展优势,是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最重要的决定因素,从而银行需要不断推动金融创新,真正增强银行竞争力和金融体系抵御风险的能力。 五、注重优化银行竞争力赖以生存的外部环境。加强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监管,督促商业银行改进和完善经营管理体制和组织机制,通过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促进商业银行合理竞争。在分业监管框架下稳步推进综合经营试点,进一步明确商业银行产品创新的范围,公布鼓励商业银行开发的产品名单和禁止商业银行开发的产品名单,针对不在清单范围内的产品推行允许商业银行先行开发的制度。加强对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调动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积极性。参照国际标准,协调财税部门,降低银行税负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