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新闻发言人表示高校给建筑冠名应先征求师生意见
摘要: 针对目前备受关注的清华大学真维斯楼一事,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日前首次回应称,对于给高校建筑冠名一事,教育部已经没有审批权,但建议学校在为捐赠方冠名前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 续梅表示,原国家教委 ...
针对目前备受关注的清华大学真维斯楼一事,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日前首次回应称,对于给高校建筑冠名一事,教育部已经没有审批权,但建议学校在为捐赠方冠名前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 续梅表示,原国家教委曾规定,原则上不允许企业或个人冠名,特殊情况要报经上级批准。2004年,国务院取消了教育部的这项审批权。续梅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捐赠方可以给一些捐赠工程、项目命名。对于企业和个人捐资助学,教育部表示感谢,同时建议高校给建筑冠名先广泛征求师生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