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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明年年底完成

2013-8-27 22:23|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96| 评论: 0

摘要:   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司长朱留华昨天表示,根据最近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到2012年底,要把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集体经济组织,做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 ...

  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司长朱留华昨天表示,根据最近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到2012年底,要把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集体经济组织,做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同时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发证工作。没有经过确权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律禁止流转。

  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发证率约为89.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证约为81.9%,农民宅基地发证率约为78%。近期,国土部将会同财政部和农业部就上述文件出台具体的指导性文件,切实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明年年底前,要将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颁发到每个集体经济组织。

  据了解,今后各地凡被征收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在办理征地手续之前,要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在征地拆迁时,要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进行补偿;凡是依法进入市场流转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经过确权登记,做到产权明晰、范围清楚、没有纠纷;没有经过确权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律禁止流转;农用地流转需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做好衔接,确保承包地流转前后的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改变,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受损害;对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涉及宅基地调整的,必须以确权登记发证为前提。

  目前,北京正在进行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已在朝阳区黑庄户乡、通州区于家务乡等地进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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