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建设资金和土地需要从哪里来?
与2010年590万套的保障房建设规模相比,2011年全国保障房建设目标将达到1000万套。就云南省而言,今年将新建31万套保障性住房,其中,昆明市拟新建保障房12万套。 查看历史资料,深圳1988年启动的住房市场化改革,最大的教训就是保障房上市后,不仅盖了再多的保障房都会流走,同时保障房与商品房形成的巨大差价也成为了部分相关利益方的盈利空间。 20多年后的今天,保障房又成为各地政府、银行的“硬”指标,在“被迫”的事实下,建设资金从哪里来?地从哪里来?地方政府的动力何在?(更详细报道见C02~C03) 资金来源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担纲主力? 尽管保障性住房大部分建设资金通过社会机构投入和保障对象及其所在企业筹集,但仍有一部分资金需要依靠中央政府财政投入和各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其中,地方政府的筹资渠道主要包括地方政府无偿划拨土地、地方政府土地收益金、住房公积金、保障房融资平台等。 云南财经大学教授赵越表示,目前政府方面用于建设保障房的资金流主要来自财政投入、以政府行为发行的债券、靠国家贴息的政策性资金的投入。其中,政策性资金的范围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保险资金、社保资金等。 “这其中争议声最大的便是住房公积金用于保障房建设。”赵越说道。由于住房公积金是计入个人账户名下的,属于私人财产,一旦将这部分资金用以建设保障房,那么就等同于挪用了私人的财产,在一定程度上来说与法律的有关规定相悖。所以,一直以来关于动用公积金用以满足保障房建设需求的质疑声就不绝于耳。 但是,由于公积金目前全国范围内约有1万多亿的余额沉淀,一旦得以真正滚动利用起来将极大缓解保障房的资金紧张问题。目前反对的声音大都是因为公积金滚动起来后的利益分配问题未得到有效的落实,一旦明确收益是增值到个人公积金账户上,哪怕是薄利,相信绝大多数人还是愿意拿出这部分资金用以保障房投资建设。 记者了解到,西安作为全国第一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之一,相关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在2010年发放贷款近8亿元的基础上,2011年将进一步推进相关试点工作,计划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19.5亿元,计划新开工80.78万平方米。 由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繁重,资金需求巨大,仅仅依靠政府财政投入,还是难以保证工程的可持续性。业内人士认为,基于长远规划发展的考虑,政府需要进一步拓宽保障房资金来源,目前新模式探索方向主要锁定在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方面。 去年以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已成为监管层最为重视的银行信贷风险之一。不仅从国务院层面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银监会等部委也加大了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监管工作。 一些商业银行的相关人士也表示,去年6月份以后,部分银行就没有了平台贷款的审批权。除了少数大型银行的省级分行仍拥有部分平台贷款审批权之外,大多数股份制银行总行都已经上收了平台贷款的审批权。“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一些政府融资平台则寻找政策间隙打起擦边球,从而获得银行融资。而这个空间就落在保障房领域。”一业内人士介绍。 据了解,在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改革发展加强风险防范的通知》中就明确,在平台贷款整体严控的目标下,仅允许平台贷款在有偿还能力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适度新增。去年,在银监会全面开展的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解包还原”和“六项清查”工作中,各地的保障房融资平台也得以保留。 “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不免会担心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平台贷对于保障房的特殊待遇,使得一些地方政府保障房融资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这其中有的目的可能不单是建保障房,可能会打着保障房的名目从银行获得贷款,用于土地开发和基建项目。”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指出。 对此,有银行业内人士回应,借保障房之名套取贷款的现象即便存在也不会很多。按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相关规定,信贷资金的用途是受到严格监督的,要想通过保障房平台贷款挪作他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并不否认这一现象出现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