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涉嫌乱搭违建 港府不会留情
多名议员涉嫌搭设违建,香港发展局称执法不会因业主背景而采取不同做法。 继香港议员张学明、陈鉴林涉嫌搭违建后,议员黄容根主动“自首”,称其寓所内有违建物。搭起“遮荫棚”是为了休息,并不是存心违规。黄容根感慨,新界乡村配套设施不足,要增加设施也申请无门,如屋宇署如经查询证实违建,愿意清拆。而香港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则表示,违建执法是一视同仁的,不会因业主的背景而采取不同的做法。 黄容根称非存心违规 近来,新界丁屋违建问题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多位议员涉嫌乱搭违建遭到各方质疑。 据了解,黄容根的村屋天台搭建了一间占房屋面积约2/3的玻璃屋,另外1/3则搭建了塑料檐篷。他解释说,3年前孙儿出生,为了方便家人夏天上天台休息,所以找承办商加建遮荫棚。 他表示曾经询问建筑师傅的意见,当时得到的意见是,只要不是全部密封便没有违规。黄容根说,希望当局定出明确指引,怎样属于违规,以避免触犯法例。他还表示,会主动向当局查询是否已违法及是否要清拆。他否认因为议员身份而滥权,声称自己不是存心违规。 在此之前,多位香港议员卷入公寓违建事件,其中负责率领乡议局理顺小组与发展局商讨丁屋违建问题的新界乡议局副主席张学明,被一本周刊揭发父子两人均在位于大埔林村坪朗村的丁屋中大肆搭建违建。 据了解,张学明建天台屋,他的儿子张以岚则兴建花园,还在公地上建花圃。张学明承认其天台屋属于违建,但已是20年前的事,正等待政府以理顺计划将之合法化。 另有港媒指,陈鉴林在黄大仙沙田坳道十二笏村的3层高村屋,涉嫌违建天台玻璃屋和地下花槽,并在十二笏村村口以存放杂物的货柜“霸用官地”,去年12月及上月底被地政总署两度警告后仍未搬走。 新界丁屋历史背景复杂 5月15日,林郑月娥在回复媒体时还表示,新界丁屋在法例上是新界豁免管制屋宇,与在市区受《建筑物条例》规管的建筑物完全不同,是两套制度。 她指出,市区的建筑物受《建筑物条例》规管,在建造前需要入图则,整个过程都受屋宇署的规管。新界的小型屋宇或丁屋是由地契规管,若超越土地契约列明的规模,如高度和尺寸等,便不再受土地契约规管,而是受《建筑物条例》规管。 新界丁屋情况复杂是历史造成的,不存在当局优待新界人士拥有的新界小型屋宇而作出特别处理。 林郑月娥强调,处理违建物的执法工作是一视同仁的,不会因业主的背景而采取不同的做法,但也要按当时政府的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