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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晒账单多项内容不符规定

2013-8-27 22:3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58| 评论: 0

摘要:   近期,北京各个小区的物业公司开始向业主公示收支情况。但公示中存在多种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部分账单公示不符规定   根据规定,今年1月1日起,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 ...

  近期,北京各个小区的物业公司开始向业主公示收支情况。但公示中存在多种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部分账单公示不符规定

  根据规定,今年1月1日起,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以及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且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日。

  日前,在被调查的50个小区中,发现9家物业公司未公示收支情况。这些尚未公示物业费收支的物业公司表示正在准备中,很快会将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其余41家已经如期进行公示的物业公司中,晒出的账单中存在各种问题:物业公司没有按照文件要求的内容进行公示,公示张贴位置不显著,公示中各项账目的数字存疑,收支统计方法不准确,物业公司有意漏掉公共收益,公示中出现了重复记账的问题。另外,还有一些物业服务企业的收支出现亏损。

  账单亏损百万元引发质疑

  在西城区朱雀门小区公示栏中看到,物业按照规定如期张贴出了公示。这份公示中包括2010年度物业服务履约情况说明、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支情况等。

  公示显示,该小区2010年度收取物业费466.24万元,各项服务费支出共计612.40万元。一名业主称,物业贴出的这份公示内容很详细,而且物业费缴费率在98.34%,但收支出现了亏损,这让人很不理解。如何能够证实这份报告的真实性呢?亏损的原因值得探究。一些业主也表示,虽然有质疑,但是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来解决,毕竟不能靠物业服务企业的一方说法。

  朱雀门小区嘉晟物业公司经理表示,该小区物业费每平方米2.9元的标准让公司入不敷出,“我们始终不敢提涨价”。这名负责人说,一提涨价缴费率肯定下降。然而居民质疑,这种物业费标准,不应该亏损。

  业委会可以审计物业收支

  据介绍,《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要求公示的内容必须全部公示,凡是没有按时公示或按规范公示的,都将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物业项目负责人,责令限期改正,并作为不良记录记入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系统。

  北京市住建委工作人员说,业主如果对物业的公示有质疑,业主本人可到物业进行询问,小区业委会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小区物业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如果物业公司拒不配合,业主可向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举报。部分业主因物业公司未及时公示相关内容,采取不缴物业费的方法是不应该的,因为不缴费导致物业不能按时维护小区物业管理,损害的是全体业主的利益。

  业委会应与物业细化签约

  律师建议,有业委会的小区,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一定要将违约责任写清楚。尤其是物业费的收支公开问题,越细化越好。比如,一旦发现有假,应承担高额的违约金,如果发现违约3次将解除合同等。关于公共收益的收支公开问题,可以从物业服务合同中单列出来,由业委会聘请专业人员草拟《社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比如,如何划定停车位,停车费如何收取,收取后如何分配和管理。

  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建议尽快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成立业委会。

  最后,如果物业公司不能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公开包括公共收益在内的物业费收支情况,业主或业委会可投诉到物业管理协会,要求取消其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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