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防止借保障房套取贷款
提要:3月,昆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旗下昆明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了昆明市公租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昆明市公租房、廉租房、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统一的建设运营主体。”这位人士称,对保障房融资平台挪用贷款做其它用途的行为,银监会必定会予以严厉查处。 郑智 围绕地方融资平台的银根博弈正展开新一轮攻防。 据悉,银监会近日发文,进一步收紧平台贷。在这份《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工作的通知》中,银监会要求所有银行对平台贷客户实行“名单制”管理,信贷审批权统一上收总行。 同时,银监会高度关注平台贷款整改为公司类贷款过程中出现的违规和造假现象,要求各银行6月底前重新逐一审定,不合要求的,“打回”平台贷统计和管理。 这是银监会在今年春节以来第二次就收紧平台贷发文。与上次一样,银监会对保障房网开一面,仅允许平台贷款在有偿还能力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公租房、廉租房、棚户区改造)适度新增。 鉴于此,各地政府纷纷打起了保障房的主意,在昆明、青岛等地,一批保障房融资平台被“火速”搭建起来。河南、湖北、陕西等地的保障房融资平台也在紧张筹建中。 各种借保障房名义套取信贷进行土地开发和基建项目的可能性也随之出现。保障房融资平台是否将继各种城投公司之后成为地方政府的提款机令人关注。 对此,银监会亦保持警戒,并试图予以反制。接近银监会的人士4月11日对本报称,银监会正在制定保障房贷款的指引,“企图通过保障房融资平台,获得大量贷款,用于土地一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路径很快会被堵死”。 审批权上收总行 “我们早在去年6月份以后,就没有平台贷的审批权了。”某股份行西部省会城市分行行长4月7日对本报说,据他了解,大多数股份制行总行都已经上收了平台贷的审批权,但仍有少数如工商银行等大行的省级分行仍拥有部分平台贷审批权。 为此,银监会近日的《通知》要求,各银行都要“将平台贷款审批权限统一上收至总行”各银行总行对纳入平台类客户名单内的贷款实行总行统一授信、全口径监控和逐笔审批,并在总行层面落实授信管理问责机制,分支行仅承担前台营销和贷后管理。 银监会还要求所有银行都必须对平台贷和此前已经整改为公司类贷款的客户实行“名单制”管理。“名单制”信息管理系统中至少包括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机关法人三类融资平台的基本情况及授信、贷款期限结构、投向、风险定性及还款来源结构等要素。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遏制分行的贷款冲动。”一位地方银监局人士表示,各家银行总行对平台贷的态度都较审慎,但是分行有业绩压力,加之和地方政府容易结成利益共同体,往往想尽办法帮助地方政府获得贷款。 某股份行风险部总经理也认为,总行在“名单制”的基础上集中审批,将提升融资平台申贷的资质门槛。“比如我们行,现在对地市级以下的融资平台完全不予考虑,省级政府的融资平台也要严格考察现金流情况。“原则上,不会再发放平台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