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深入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简称《决定》)精神,保障大规模水利建设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生产安全,日前,水利部制订了《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深入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并以水利部文件的形式印发至各级水利主管部门。 《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定位,将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出台了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水利建设将迎来新的高潮。为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确保大规模水利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和安全,水利部决定,在“十二五”期间继续深入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治理,推动长效机制建设。 《实施方案》明确,各级水利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中央纪委《2011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深入推进工程治理工作。要加大治理工作力度,加强对水利建设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要加快长效机制建设,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法规制度体系,推进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水利建设管理能力建设;要拓宽案源渠道,严肃查办工程建设领域重点案件,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实施方案》指出,要把建立监察部、水利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作为重要抓手,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2011年将重点检查各地贯彻落实《决定》的部署工作和水利工程招投标、资金使用和质量安全等重点环节。 《实施方案》指出,各级水利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眼长远、创新机制,深入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大规模水利工程建设实现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生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