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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推进公租房和廉租房的一体化

2013-8-27 22:24|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60| 评论: 0

摘要:   近年来,随着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力度的逐步加大,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普遍得到较大改善,但是公租房还远远滞后于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发展,还存在着地方政府动力不足,基础性工作滞后,投 ...

  近年来,随着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力度的逐步加大,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普遍得到较大改善,但是公租房还远远滞后于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发展,还存在着地方政府动力不足,基础性工作滞后,投资主体缺位、资金匮乏,租赁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等困难与问题。

  为此,民建中央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政府责任,统筹规划。切实抓好组织推动工作,将公租房建设指标量化,纳入地方官员政绩考核体系。把公租房建设用地纳入政府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确定可占比例。

  二、做好基础工作,稳步推进发展。根据人口普查基本信息,进一步进行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普查,摸清需求底数。

  三、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资金来源,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建立市场化投融资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平台,进一步加大开发和建设方面的税费减免力度。

  四、拓宽房源渠道,增加供给总量。在拓宽房源筹集渠道方面,集中新建、分散配建、定向代建、批量收购、零星收购、园区自建相结合,达到政府、私人业主与阶段性住房需求者的“三赢”。

  五、加强管理,规范运营,强化监督。加大对公租房申请对象准入资格的审查力度,组织工商、民政、银行、社保、税务等多个部门参与把关。加强公租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和租后管理,做到配租过程公开透明、配租结果公平公正,租给真正需要的市民。

  六、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势在必行。通过大量建设公租房替代“经济适用房部分出租”的思路,推进公租房和廉租房的一体化。实施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统筹安排、逐步并轨运行,逐步停止单独新建廉租房,将其包含在公共租赁住房体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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