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债”向何处去
摘要: 城投债向何处去 对债券融资的一点思考 有限开放地方政府融资势在必行 从世界来看,地方政府的举债权都是有限的。据统计,53个主要国家中,共有37个国家允许地方政府举债。各国地方政府的举 ...
——对债券融资的一点思考 有限开放地方政府融资势在必行 从世界来看,地方政府的举债权都是有限的。据统计,53个主要国家中,共有37个国家允许地方政府举债。各国地方政府的举债权都受到一定的制度和规则约束。各国实践证明,完全依靠市场的力量约束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是十分困难的,需要有中央政府或社会公众的监督,需要上下级间的协调,需要行政上的强行控制,来抑制地方政府内生的举债冲动,引导地方政府融资行为的理性化。 从我国实践看,有限开放地方政府融资势在必行。一方面,现行分税制度安排为开放地方政府融资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能性。目前,省及省以下各级地方政府都承担着大量的事权和支出责任,且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地方政府的事权进一步扩大,特别是公共资本性项目建设跨期融资的特征对地方政府提出了融资需求。同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地方政府的收入规模不断扩大,相应增强了地方政府的债务承受能力,也使地方政府融资成为可能。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融资的放开是有限的。作为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是地方政府债务的"最终还款人",中央政府应该承担起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责任;作为体制转轨国家,地方政府监督和管理制度尚不完备,地方政府的"投资饥渴症"无法有效抑制,如果放任地方政府融资,必然导致债务无限膨胀,引发财政危机。 因此,有限开放地方政府融资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地方政府的债务性融资要受到中央政府的管理与监督;二是根据各方面条件的完备程度决定是否放开,对于相关制度建设较完备的融资可先行放开,并鼓励其大力发展;对于制度尚不完备的融资则要严格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