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给对城市建设有贡献的地方官员立碑
在我看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其实和建筑一样,都要重视基础工作,更要讲究责任,而且在目前的体制下,最重要的还是让官员以身作则,才能从上而下地实施,端正风气,否则就容易上梁不正下梁歪。中华民族是勤劳、俭朴的民族,但是在组织部考察城市建设的时候,为了追求三年一变,难免急功近利、尤其许多城市由于自身的规划定位不准,造成城市建设资源的浪费,甚至有一些地方官员为了升迁而不惜在任内“过度烧火”,破坏了城市环境与资源。 因此我常提,作为城市建设的一员,必须要有历史的使命感,因为我们今天唯有建设得体,老百姓使用方便,才能谈及流芳百世。反之,如果仅追求GDP(国内生产总值)成长,就很容易只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践踏环境、浪费资源,妨碍城市发展空间,对不起使用者,对不起老百姓,对不起后代子孙,那么也就容易遗臭万年了。 中国人传统上不提倡在官员任内树碑立传,他们认为立碑是封建思想,但是时代不同,思想观念上必然要与时俱进,目前包括美国等许多国家的领导人其实在世时就已经开始拟写自传,这应该也值得成为中国官员借鉴的一个好传统。我个人建议,应该提倡让中国官员在任内就要考虑历史将如何记载他任内的功过。我并不提倡个人崇拜,但是我很希望老百姓对一些有贡献的官员,不要等他们牺牲了才列入“历史的丰碑”,应该让大家为他们对城市的建设与贡献给予掌声,甚至立碑,以此作为对他工作的支持,从而给予他们机会与动力,激发他们用更多的智慧做出更大的贡献。我认为,对于一些在地方默默耕耘的基层干部,这是对他们最大的鼓励,这种做法,有利于社会风气的端正。我想面对碑文上自己的名字,每一位当事人都会感受到自己的肩膀是厚重的,责任是巨大的,进而以身作则,甚至可以在需要的时刻,挺身而出,为正义而战,避免死后人走茶凉、人死情了,这与后人缅怀先烈时的树碑立传其实也并不矛盾。 在我看来,每一块碑上,刻着的与其说是当事人的名字,不如说是当事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与其日后推倒重来,对当初的建设感到遗憾,倒不如当初就心怀历史责任,做出真正的丰功伟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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