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商业建筑防火及防排烟设计初探
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用地的紧缺,我国各大城市纷纷建设地下工程,对市区黄金地段进行立体开发利用。然而,在地下商业建筑中,由于其特殊的建筑形式,一旦发生火灾温度上升快、火灾蔓延迅速,并产生大量含一氧化碳等毒气和浓烟时,就将给人员安全疏散造成困难。因此,应对地下商业建筑的火灾烟气危险性进行研究,并针对其特点在建筑的防排烟设计中采取相应措施。 地下商业建筑的火灾烟气危险性分析 地下空间相对封闭,着火后火灾烟气量大,温度高,疏散困难。由于地下商业建筑出入口少,密闭性好,通风条件差,一旦发生火灾可燃物产生大量的烟雾,将从起火部位以较快的速度向四处扩散,并呈现聚集不散的状态,能见距离一般在2米~5米之间。烟向上流动的速度为水平速度的3倍~5倍。烟气的快速扩散及高温直接威胁人身安全。 建筑毗连,上下贯通,空间超大。为吸引客流,便利商品流通,有些城市不仅几个地下商城毗连在一起,而且与地上商业建筑相通。一旦发生火灾,将使高温烟气在“烟囱效应”的作用下,迅速向多座地下和地上建筑蔓延,严重威胁地上建筑,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 客流物流大,火灾荷载密度大。由于各城市利用地下商业建筑兼作人员过街通道,人员密度指标远远超过《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有关地下1层人员密度指标为0.85人/平方米,地下2层人员密度指标为0.80人/平方米的规定。 地下商业建筑一般防火设计要求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依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第3.1.4A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商品属性的商品,营业厅不宜设置在地下3层及3层以下。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得开设门窗口。 防火防烟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平方米,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1倍。 当地下商业建筑内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GB50222的规定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平方米。 需设置排烟设施的地下商场,应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平方米,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