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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废旧建材流入农村安全隐患多

2013-8-27 22:02|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02| 评论: 0

摘要: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大规模拆迁废旧建材流入农村地区事件,因拆迁产生的旧建材大部分非法流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少部分回流到一些城市装修队伍,甚至新建筑工地。令人担忧的是,旧建材再利用的监管空 ...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大规模拆迁废旧建材流入农村地区事件,因拆迁产生的旧建材大部分非法流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少部分“回流”到一些城市装修队伍,甚至新建筑工地。令人担忧的是,旧建材再利用的监管空白,导致旧建材非法流通、无序使用现象难禁难止,大量城市拆迁形成的旧建材在“重新利用”中流向农村。

  浙江宁波市江北区政协委员、民进宁波市委会经济支部主任徐波调研发现,由于缺乏循环处理渠道,拆迁公司把旧建材当做建筑垃圾,雇佣建筑车辆运到指定场地处理,平均每平方米增加拆迁成本6.5元。如以2010年宁波市海曙、鄞州、江北、江东4个城区计划拆迁400万平方计算,合计处理费用高达2600万。因此一些拆迁地块存在“默许”农民工通过在拆迁工地上捡钢筋的方式“处理”建筑垃圾现象。拆迁产生的旧建材大部分非法流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少部分“回流”到一些城市装修队伍,甚至新建筑工地。

  有关专家认为,城市拆迁旧建材大量流入农村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多数城市对建筑材料的使用寿命和使用期限没有具体规定,但旧砖、旧钢筋、旧梁柱等建材再利用要受到许多性能指标限制,接近或超过使用寿命的钢筋、楼板、砖瓦等都不可以再使用。旧建材经过多次强力作用和老化,有的缺损严重,抗震抗压等诸多性能大大衰减,一旦发生地震、台风等外力影响,容易引发房屋倒塌等建筑事故,危及人员安全。而在农村从事房屋建筑的施工队伍,大多数是半路出家,没有经过正规业务技术培训,往往仅凭经验施工,对旧建材抗压抗震性能大大衰减的认识不深。

  为保护耕地、建设节能建筑,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先后出台政策法规,其中在2005年发布的《国务院批转国家建材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的通知》中规定,“逐步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黏土砖”。浙江省也明确规定,2010年全面执行民用建筑节能率50%的设计标准,新型墙体材料在城区建筑应用比例达到75%以上,在城镇所在地达到35%。目前,以实心黏土砖为主的城市拆迁旧建材大量流入农村建筑市场,因其价格便宜,导致许多地方使用节能环保的新型建材比例反而有所下降,高能耗的新建住宅出现较大反弹。

  徐波建议,加强对城市拆迁产生的旧建材有序再利用的规范和指导。鼓励有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组建旧建材回购公司,对旧建材实行可再生利用的加工处理,并明确由质检部门对变旧为新的建材进行整体的质量把关,允许合格产品流通上市。同时,有关部门和立法机构应及时、深入研究城市拆迁产生废旧建材循环再利用,可适时建立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和规范各类废旧建材的循环利用,建立健全相关职能监管机构,坚决堵住旧建材违法使用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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