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十二五”开局年政策基调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总结了今年及“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全面分析了当前国内外的经济形势,明确提出了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重要原则和主要任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讲话中全面总结了今年的经济工作,并对明年的经济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会议指出,“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5年,也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成就的5年。“十一五”期间,我国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都取得了重大历史性进展,为未来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奠定了良好基础。 会议强调,5年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创造的精神财富影响深远。明年世界经济有望继续增长,但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我们要认真分析、准确判断世界经济发展中长期趋势,增强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会议指出,做好明年的经济工作有许多有利条件,也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短期问题与长期问题交织,结构性问题与体制性问题并存,国内问题与国际问题相互关联,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妥善加以解决。 会议明确了明年经济工作的六项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二是发展现代农业,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三是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强经济发展协调性和竞争力。四是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五是加大改革攻坚力度,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六是坚持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拓展国际经济合作空间。 明年宏观经济政策的基本取向是积极稳健、审慎灵活,重点是更加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把稳定价格水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增强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定增长、调整结构、调节分配、促进和谐等方面的作用;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防止借“十二五”开局之机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按照总体稳健、调节有度、结构优化的要求,把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向实体经济,以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要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方向。以优化投资结构为重点,提高投资质量;做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与“十二五”前期投资项目的衔接工作;严控投资产能过剩行业,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要优化产业结构,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培育一批能够满足市场需求、拥有核心技术、重视创新、机制灵活的优势企业和产业。要强化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完善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发挥市场作用,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加强重点流域、区域、行业的污染治理,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落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责任,积极开展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方面的国际合作。要统筹国土开发利用,增强区域发展协调性,坚持把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放在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优先位置,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加快制定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加快完善考核体系,确保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落到实处。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合理确定城市和小城镇的功能定位、产业布局和开发边界,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一体化、网络化发展的城镇化新格局。 要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强化政府责任,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解决群众在居住方面遇到的困难,逐步形成符合国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房体系。 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改革。要积极推进财税、金融、投资体制和资源环境等领域的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逐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研究在一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 要正确把握国内外发展环境,有效发挥我国在国际经济分工中的比较优势,坚持出口与进口并重、吸收外资与对外投资并重,努力拓宽国际经济合作渠道,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会议指出,在明年的经济工作中,各方面要切实把重点放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使经济增长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切实做到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各地区一定要从本地实际出发,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合理确定发展目标,更加注重增长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促进就业和改善民生,切不可盲目追求速度。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全面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要加强财政、货币、投资、土地、贸易、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