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问责 既要问更要责
据12月1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最近,国家三个部委首次联合主导的年度土地问责大幕即将拉开。一位知情人士透露,依照国土部、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即15号令),2010年土地违法问责名单已经基本确定,问责工作近日将启动。最新消息显示,本轮问责对象可能涉及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 今年8月份,各大门户网站“问责风暴”文章连篇累牍,对国土部土地问责进行了密集报道,报道焦点集中在: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虽未达到15%的“警戒线”,但后果严重的将被问责,包括记大过、降级或撤职等。 由此可见,这次三部委行动可能是“第二次”问责,或者说是对前一次“问责”的继续和加大力度。但愿会是后者。 关于土地问责已经喊了很多次,但是,真正因在土地滥用问题上被撤职的地方官员,没有几个,大都是一些副职。而土地的滥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如果没有“一把手”的点头是不敢擅自动手的。可是,一旦被问责“一把手”都能金蝉脱壳,而让副职或者无关紧要的领导做替罪羊。 这些年,国家部委就问责力度先后出台了相关规定,不可谓不严厉。 2000年3月,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公布的《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首次对土地违法官员,进行了问责制度设计;2004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增加相应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量纪标准的规定;2008年6月,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修订了《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紧接着,2009年,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适用〈违法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三条有关问题的通知》,就违反土地管理规定问责行为,做出更具体明确的处理办法。 令人遗憾的是,这些红头文件并没有刹住地方政府对土地的滥用。时至今日,一些地方打着新农村建设的牌子滥占耕地,违反国家政策擅自建豪华别墅。还有的城市为了打造城市形象,建设国家严厉禁止的高尔夫球场。这些违规项目占地动辄几千亩,不顾农民利益,漠视周围生态环境。有的被媒体曝光后,不但不纠正,反而变本加厉。声称:反正土地已经占了,想恢复很困难。更为恶劣的是,有的地方政府派人到北京找关系对媒体施压,以维护其违法行为。甚至对媒体记者实施人身威胁。 出现这种现象,主要的原因是地方政府对土地生财的过度依赖。在他们看来,只要能给地方财政带来收入,即使违法也无所谓,反正是政府行为,不是哪一个人所为。一个集体研究决定,便可使责任分解。既然大家都有责任,那么,遇到问责时即可沾上“法不责众”的光,“一把手”就可以少担责或者不担责,而把责任推给无关紧要的官员。 国务院强调的严格保护18亿耕地保护线,在一些地方官员眼里是没有实际意义的。为了政绩,什么政策法律都是废纸一张。所以,在土地问题上,唯一的办法就是国家各部委加大督察力度,发现土地滥用事件后首先问责“一把手”,该免职的免职,该撤职的撤职,并且不再启用。对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否则,再多的令牌,也是麻秆打狼。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有2.2万件违法用地行为发生,涉及土地面积11.7万亩,其中耕地4.4万亩。这个数据是否绝对真实,是需要打问号的。问题是,2.2万起违法用地中有多少人被严肃处理? 全国政协常委李雅芳指出:2001年至2007年间,土地违法只有1%的党政干部遭查处,0.1%的遭刑事责任追究;国土资源部的一位高官也曾透露,1998年至今,县级以上的干部因为违规违法出让土地而被处理的只是极个别。 这就是违法土地案件日益增多的根本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