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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严控“涉房”风险

2013-8-27 22: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97| 评论: 0

摘要:   据最新消息,银监会已成立督导组11月下旬起赴各地督导贷款新规的执行情况,各银监局的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报告须于12月15日之前上报银监会。   而在此前几天,银监会向各地银监局及信托公司内部下发《信托公 ...

  据最新消息,银监会已成立督导组11月下旬起赴各地督导贷款新规的执行情况,各银监局的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报告须于12月15日之前上报银监会。

  而在此前几天,银监会向各地银监局及信托公司内部下发《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要求各家信托公司立刻对房地产信托的合规性和风险状况进行自查,同时要求各银监局工作人员逐笔对房地产信托业务进行核查。

  再往前推一些时日,大约在11月初,银监会完成了对60家大型房地产企业集团的调研,结论是要求各家银行严控大型房企集团贷款风险。这一系列的连环举动表明,年底金融监管层对于涉房金融风险已经发出预警,并加大了监察力度。

  监管层连环设防

  “我国经济结构调整面临的外部压力加大”,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这句对金融宏观形势的定调,或许可以为当前这一系列的金融监管举动提供一个佐证。美国启动全球量化宽松货币政策,人民币的升值压力剧增,流动性管理要求提高,这些因素导致房地产被动成为流动性管理“池子”的压力也剧增,房地产领域的金融监管势在必行。

  在最新的要求各地银监局自查贷款新规的通知中,所指贷款新规是指今年2月发布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之前已实施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与《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简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可见,检查领域涉及机构及个人贷款。

  据工行内部人士介绍,在贷款发放方面与往年“早投放早收益”的商业银行信贷投放惯例形成对比的是,各分支行采取平稳投放的信贷方针,严控信贷风险,让一部分流入股市、房市的信贷资金得到合理归位。显然,担心信贷资金被挪用,投入到房市、股市,尤以房市为主,是此次检查主要目的。

  而在信贷严格情况下的另一个房企重要融资领域——房地产信托,银监会亦发出预警,并进行核查,甚至要求各银监局工作人员逐笔对房地产信托业务进行核查。

  信贷、信托两大融资渠道的严防,这一结局与此前银监会的调研报告结果有着紧密逻辑关系。调查显示,60家大型房企中,有18家平均资产负债率超过70%;同时60家房企共有4266个成员企业,其中有64个成员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已经超过90%。而房企集团多头授信风险成为风险排查中较为突出的问题,集团内互保现象有所上升,互保贷款金额高达1417亿元。可见,房地产金融风险形势严峻。

  落实核查结果是关键

  早在10月26日,在2010年第四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上,银监会主席刘明康重点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控大型房企集团贷款风险,预先布防高风险房地产企业风险暴露。

  在要求核查房地产信托业务的通知中,银监会明确指出,下发这纸文件的目的,是为有效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信托业务,从而提高信托公司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控制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信托公司还需要对自身房地产业务的项目评价体系、风险评估体系以及风险处置预案等方面进行自查。特别是对以受让债权等方式变相提供贷款的情况,监管层要求,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予以甄别,自查和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责成信托公司予以纠正,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银监会要求,各银监局于12月20日前将对房地产信托的核查及处理结果书面上报银监会。对执行不力的银监局,银监会还将通报批评,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而对于“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贷款新规检查,银监会则要求,各银监局的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报告须于12月15日之前上报银监会。

  综上,年底此轮金融监管的布防目的、核查重点、处理办法都很明确,那么,核查过程中的执行力以及核查结果的落实,就成为金融设防能否成功的关键。而更加耐人寻味的是,当金融监管加码遭遇或将到来的土地市场年底放量井喷,以及房企所谓的“不差钱”,将会怎样?房地产市场的综合调控还将面临诸多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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