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低保家庭住得上廉租房,低收入家庭住得起经济适用房,新就业人员租得起房。”这是江苏省住房保障工作总体目标。今年,江苏省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扩大住房保障范围,确定了“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0万套,建成廉租住房1.4万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万户以上,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0万间(套),完成城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730万平方米以上”的年度住房保障目标,并力争3年内基本解决城市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租房难题,同时逐步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记者从江苏省相关部门了解到,江苏省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低保家庭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无房家庭,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由低收入家庭逐步扩大到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与此同时,江苏省多举措促进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 一是准确把握公共租赁住房的定位。公共租赁住房要解决的是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住房建设力求做到经济、实用、舒适,房屋租金根据租赁市场价格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合理确定,并按年度进行动态调整。 二是正确处理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的关系。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工作,既要发挥政府在制度建立、建设规划、项目选址、政策支持等方面的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引导各种资金、各类企业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经营工作。江苏省各地政府将投资建设一定数量的公共租赁住房,同时通过腾退、改建现有公房以及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市场收购等方式筹集房源,还将申请组建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平台,通过向商业银行贷款、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并将所筹资金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另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经济组织也可以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工作。 三是全面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扶持政策,重点在资金、土地、税费、信贷等方面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建设,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建设和运营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四是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江苏省目前正在抓紧修改完善《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将重点在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房源筹集、配租管理等方面作规定,力争年内作为政府规章颁布实施。江苏省政府要求各地尽快建立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配租和租后管理等方面的制度,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据了解,目前江苏省已经建立了以廉租住房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公共租赁住房制度为主体,以住房公积金制度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制度为有益补充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从今年起,江苏省政府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纳入住房保障工作督查考核范围,并与各级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图为江苏省长罗志军(前排左二)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江里程(前排左一)的陪同下到一次性收购公共租赁住房100多套的常州市九洲花园楼盘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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