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把绿色照明列为城乡建设重点工作
绿色照明是通过制订科学的照明规划、采用节电的照明产品、运用合理的照明控制方法,以较少的电能消耗获得足够的照明,从而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达到节电、保护环境和提高照明质量的目标。 城市照明用电量约占全社会用电总量的10%以上,城市照明践行节能理念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实施节能减排计划的重要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城市照明节能工作逐渐被社会所重视。2006年7月,原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的通知》。2007年,国家制定并下发了《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将绿色照明列为“十一五”节能工作的十大工程之一。 记者了解到,为保证“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把绿色照明当做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充分显示了江苏省对城市照明节能工作的重视程度。随着江苏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照明事业的快速发展,2009年江苏全省城市路灯总量达162万盏,是2003年的2倍;景观灯总量达102万盏,是2003年的6倍。因此,推动城市绿色照明工作十分必要。 在日前召开的江苏省城市绿色照明工作研讨会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王翔向记者介绍说:“‘十一五’期间,江苏省通过制订城市照明规划、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鼓励采用照明节能技术等方式,提高了城市照明的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快了清洁能源的研究及使用步伐,有力地推动了城市绿色照明工作。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江苏省城市照明累计用电约11亿千瓦时,平均节电率约为16.2%,功能照明、景观照明中高效光源的使用率分别达到了88%和93%,基本达到原建设部《“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的标准。” 江苏省各地在开展城市绿色照明工作的过程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常州市于2009年将“三河三园”整治工作列为政府重点工作。常州市红梅公园夜景照明项目还获得中国照明学会照明工程设计二等奖。2008年和2009年,常州市投入800多万元用于节电改造,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南京市路灯管理处从设计、管理、维护等环节入手,积极开展低碳照明研究工作,今年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为国家低碳照明研究中心实验基地。无锡市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有效利用社会资金,积极开展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工作,实现了双赢。目前,无锡市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试点项目的节电率达到了25%左右。苏州市积极将城市照明专业化管理模式引入城市照明工程建设,大大提高了城市照明工程的建设质量和建设水平。扬州市积极在城市照明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新技术,同时注重新能源、新技术应用项目的后续跟踪监测工作,真正提高了新能源、新技术在城市照明领域的应用水平。 这些城市绿色照明工作开展过程中有几个共同点:一是领导重视,二是敢于创新,三是方法科学、态度端正、注重实效。这些城市的绿色照明工作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 城市绿色照明工作开展过程中也有很多需要改进和进一步完善的地方。王翔在研讨会上指出,各地要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做好绿色照明工作。一是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照明管理制度。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促进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中“有利管理、集中高效”的原则,逐步将城市照明管理权统一到一个部门,由一个部门集中行使管理职权。二是要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作用。城市照明规划是城市照明工程建设的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照明规划制订的依据,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制订城市各个功能区和各条道路的照明规划,达到使整个城市协调发展的目标。三是要积极推动城市绿色照明工作。发展城市照明要以绿色照明为目标,倡导“专项规划、专家论证、专业设计”的专业管理模式,要科学推广节能技术与产品,建立科学的绿色照明评价标准,构建绿色的城市照明体系,营造节能、环保、健康、安全、舒适的照明环境。四是要努力提高城市照明设施维护水平,避免出现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要加强管理,深化GIS(地理信息系统)在照明设施抢修中的辅助功能,提高GPS(全球定位系统)在照明设施巡查和检修中的监督检查功能,提高城市照明设施维护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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