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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正式批准北京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2013-8-27 21:21|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34| 评论: 0

摘要: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北京市政府关于调整首都功能核心区行政区划的报告,同意撤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区,设立新的北京市东城区,以原东城区、崇文区的行政区域为新东城区的行政区域;撤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区,设 ...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北京市政府关于调整首都功能核心区行政区划的报告,同意撤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区,设立新的北京市东城区,以原东城区、崇文区的行政区域为新东城区的行政区域;撤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区,设立新的北京市西城区,以原西城区、宣武区的行政区域为新西城区的行政区域。

  国务院要求北京市尽快明确新设区政府所在位置,并按程序上报。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设置,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要严格遵守中央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的土地管理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根据北京市区县功能定位,首都功能核心区包括原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新设立的东城区辖区范围为原东城区和原崇文区的辖区范围,面积41.8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86.5万;新设立的西城区辖区范围为原西城区和原宣武区的辖区范围,面积50.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24.6万。

  据介绍,北京市此次调整行政区划有四方面意义:一是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均衡发展。首都功能核心区总面积92.54平方公里,由于行政区划过细,发展严重受空间制约,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通过首都功能核心区行政区划调整,可以有效整合现有的空间资源,推动首都功能核心区南北均衡发展。二是有利于增强首都功能核心区的承载能力,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提高服务水平,解决行政区接合部管理不力的问题。三是有利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首都功能核心区与旧城保护区基本重合。旧城保护任务由4个区共同承担,不利于统一建设和整体保护。四是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行政区划调整后,首都功能核心区内的行政区数量将减少一半,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提高首都功能核心区规划建设和整体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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