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扩大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

2013-8-27 21:37|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30| 评论: 0

摘要:   日前,记者从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近年来,黑龙江省的住房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廉租住房租售并举,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适当扩大,公共租赁住房已被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   据黑龙江省住房 ...

  日前,记者从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近年来,黑龙江省的住房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廉租住房租售并举,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适当扩大,公共租赁住房已被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

  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黑龙江省今年将进一步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尽量满足城镇居民基本的住房需求。为此,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商品住房价格较高的城市增加限价商品房供应。限价商品住房是限定户型、售价,以招标的方式确定建设单位,面向本地中低收入家庭的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

  针对广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黑龙江省将加快以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为此,黑龙江省加快了廉租住房建设进度,要求2010年度中央预算内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必须在年底前全部开工。同时,黑龙江省加快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明确廉租住房可以租售并举,实行共有产权制度。此外,黑龙江省扩大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适当扩大了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力争让广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买得到、租得起住房。

  记者从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日前,公共租赁住房已被纳入该省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公共租赁住房属于政策性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集体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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