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普法 大学生村官大有作为
在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大环境下,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也取得了很大成绩,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普遍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和参与农村民主管理的意识也进一步提高,农村法制环境建设的效果逐步显现。以宪法为核心,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重点的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普及;依法治村活动广泛开展,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普遍实行村民自治,村务公开,农村基层民主得到发展。营造良好的农村法制环境既是实现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持续、有序进行的迫切要求。 依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 但是,长期以来,我国是“农村支持城市”,农村的法制建设是个薄弱环节,也可以说是整个国家法制建设的“瓶颈”。现阶段我国农村法制建设中也仍然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农村法制环境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矛盾,如征地拆迁、外出务工人员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法律问题,城乡二元结构引发的农民权益受到侵害等等。 目前,我国农村的司法资源配置和广大农民的司法需求不相适应。现有法律服务组织提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难以满足广大农村的需要,法律专业人才基本集中在大中城市,而广大农村地区法律人才稀缺。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员较少,素质偏低,法律服务质量不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甚至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现象时有发生。 目前农村地区的基层司法部门在经费、编制、制服、办公条件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困难,给基层司法部门的日常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影响了职能的发挥。司法不公和司法效率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执行难和有错不纠的问题比较突出,对“三农”方面的矛盾和纠纷调处不及时,农民与政府、企业和村社的矛盾纠纷一般偏向后者,对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力。农村政权组织和执法部门的自身建设亟待加强,执法质量和执法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多层执法、多头执法等现象依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公正力,对农民群众法制心理的培养也造成了负面影响。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被弱化。一方面,农村人地分离的社会现状与普法教育的属地责任之间存在矛盾;另一方面,广大农民的法律素质总体不高且不均衡,“重人治、轻法治”的观念没有得到根本消除,这也是造成越级上访的原因之一。此外,普法宣传形式和方式上的单一,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滞后,以及财政上对于普法投入的经费非常有限,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法的效果。 大学生村官争当普法带头人 个别村法制建设相当滞后,整体发展不平衡,出现了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现象,制约了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尤其在生产发展、乡风文明和管理民主方面问题比较突出。选聘优秀大学生到农村任职,是国家当前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也是国家发展“三农”政策的具体体现。这一举措找准了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向农村不断注入先进思想、文化和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大学生村官如何发挥好作用,是此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也是难点和关键点。 本刊记者认为,大学生村官在以服务农村经济建设为主的同时,应该注重法律知识的学习,注重农村发展与法律的关系。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修养,做一个推进农村法治建设的排头兵。 第一,随着新农村建设不断走向深入,如何依法处理与农民利益休戚相关的问题必然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一环,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变化,农民逐渐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伴随着加工、生产、经营等第三产业逐渐繁华,经济交往频繁,涉法事务逐渐增多。例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粮食直补、土地流转等方面,大学生村官应该把握发展主题,大力宣传农村政策。首先自己应该吃透政策精神,多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很多农民尤其是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信息闭塞,这些相对落后地区的农民对此并不十分了解,更不知道如何利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导致农民越级上访事件不断,甚至是采取非法拘禁、雇凶追讨等方法,给新农村建设带来不利影响。合法权益得不到很好的保护,矛盾纠纷也得不到根本解决。这就需要大学生“村官”真正弄懂吃透党和国家的农村基本方针政策,帮助群众用好用活政策,消除疑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以“随风潜入夜”的方式,达到“润物细无声”的目的。种种现象表明,发展生产需要法律保驾护航才能走上健康发展之路。 第二,大学生“村官”必须坚持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及时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分析村场发展中的优势与前景。积极主动地了解广大村民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地给予法律援助。同时,在调研中要不断总结和提炼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创造的各种新做法、新经验。农村中的某些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例如许多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不一定全合乎法律的标准,这要求大学生村官因地制宜,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将社会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新农村建设需要新型的邻里关系、和睦的家庭关系、良好的家风和村风,而讲文明、树新风、求团结离不开法制建设的依托。 三是主动参与建设,协助管理农村民主事务。在紧紧围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这一中心的同时,要帮助村两委班子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村务公开、村民代表议事会、一事一议等制度,提升所在村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将财务、村务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纳入法治化、民主化管理轨道,完善村民大会制度和依法自治制度。确保重大决策让制度说了算,防止因个人的“独断”而造成决策上的失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