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将结合建材下乡推进
摘要: 日前,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今年将完成120万户农村(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连队)危房改造任务。 《 ...
日前,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今年将完成120万户农村(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连队)危房改造任务。 《通知》强调,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每户40平方米~60平方米以内。农房的设计和建设要符合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习惯,体现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推动农房建设技术的进步。各地要结合建材下乡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和运输,并无偿为农民提供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 各地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质量。地震设防地区要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竣工质量安全检查。要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做好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工作。 三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的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要点面结合,并同步推进建筑节能示范工作。要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和农民学习节能技术和建筑技术,做好宣传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