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拟定公共租赁房标准
摘要: 郑州拟定公共租赁房标准 《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4月12日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该《办法》以40平方米以内的小户型公寓为主,租金水平为市场价的50%。 郑 ...
郑州拟定公共租赁房标准 《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4月12日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该《办法》以40平方米以内的小户型公寓为主,租金水平为市场价的50%。 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将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全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及来郑务工人员等出租,属于非赢利性社会福利住宅。根据《办法》,公共租赁房的户型面积将控制在40平方米以内,原则上以一居室小户型公寓为主;为解决三人及三人以上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可配建部分50平方米以内二居室小户型公寓,配建比例不超过30%。 根据《办法》,公共租赁房的供应对象主要为郑州市既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或普通商品住房的社会人群,并逐步将工作不满5年的新近就业人员和来郑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依据保障对象的承受能力以及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在保证正常使用和维修管理的情况下,租金水平原则上控制在市场价租金标准的50%左右,大大低于市场价。 《办法》还按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及来郑务工人员等明确了不同的租赁门槛,并设定了申请和审核程序。此外,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在采取属地化管理的基础上,实行分类轮候制度。住房建筑面积与申请人的保障面积相对应,一人和两人住户以一室户型为主,三人及三人以上住户以二室户型为主。 公共租赁房的房源筹措是难题,为解决这一难题,郑州市采用了政府投资、单位自有土地建设、配建等7种方式,以尽快筹集房源。据悉,政府权属的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只租不售,集资所建房屋10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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