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八大举措助推城市建设
湖北十堰八大举措助推城市建设 本报讯(特约记者 郭彦 通讯员 严仲)日前,记者从湖北省十堰市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十堰市今年城乡建设工作以科学发观为指导,围绕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围绕举办第四届世界传统武术节,加大市容环境建设力度,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围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推进环卫设施和节能减排项目建设,夯实创建基础。围绕“一统三分”战略的实施,加大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力度,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围绕建设行业持续发展,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同时,还推行了八项新举措着力推进建设工作全面展开。 一是突出规划引导,科学谋划城乡建设。按照“东连北接西优化”的思路,逐步完善中部组团,重点发展东部、西部组团,加快市县对接进程,做好规划前瞻研究和服务。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尽快完善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加快工业园区和主干道沿线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抓好白浪、花果、东环路等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任务。切实加强测绘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国家数字城市推广试点工作。切实加大对违法建设项目的处罚力度,确保规划的严肃性。 二是狠抓市政项目建设,努力完善城市服务功能。积极推进市政道路建设,继续抓好内街小巷改造工程。抓好民生项目建设,推进天然气十堰支干线和城网建设工程,新建3个停车场,规范恢复停车泊位5000个,新建公厕10座。抓好园林绿化项目建设,抓好亮化工程建设,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强化城市管理,不断优化城市环境。突出抓好重点时段、重要节点、重点部位的管理和整治工作。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突破口,切实规范开发、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等参建主体和中介机构的从业行为。 四是推进城乡统筹,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各县、市、区要完成本辖区内建制镇和80%乡集镇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完成75%的村庄规划,完善重点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强化“一书一证”管理,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着力推进新农村示范工程建设,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调动乡镇参与城镇建设的积极性。继续立足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和产业定位,加强中心镇和特色专业镇建设,探索村镇建设管理新模式,进一步加快城镇化进程。 五是加大监管力度,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研究制订进一步发展壮大建筑业的政策措施,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扶优扶强,推进建筑业提档升级,提高建筑企业的竞争力。全年实现建筑业总产值40亿元,增加值8亿元。强化行业监管,严格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管理,强化勘察设计市场监管,加强工程抗震设防、城建档案和装饰行业管理,切实规范供水、供热、燃气管理,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和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施工现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坚决杜绝工程事故的发生。 六是坚持政策引导,切实抓好住房保障工作。进一步抓好住房保障工作,新增廉租住房补贴10480户,新建廉租住房2000套,力争城区3个经济适用房小区一期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抓好实物配租的房源建设,对城区人均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规范房地产服务管理,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综合检查制度。积极做好房屋拆迁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加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创新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抓好物业小区的综合整治,整顿前期物业管理,落实终端收费制度,推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对3万平方米以上的物业小区全面推行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 七是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引导建材行业持续发展。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减排方针政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现由抓项目向抓机制建设的转变,切实加强在规划引导、设计变更、现场监督、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和检测,确保城区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设计阶段达100%,施工阶段力争达到95%。力争城区新建建筑“禁实”达到100%,新型墙体材料自给率达到80%以上。大力推广使用散装水泥,积极推进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新建公共建筑和3万平方米以上居住小区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逐步完成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建设工作。逐步提高太阳能和地热等可再生资源的利用率。 八是抓好系统党建工作,建设廉洁高效团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全市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思想和组织保障。抓好建设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五五”普法教育,严格依法行政。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和行业信息化工作,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使其更透明、更具公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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