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牛违法建筑十年难拆除
这栋“违法建筑”位于汉口中心区蔡家田小区B区89栋前的绿地旁,三层楼1梯2户共有6套房子,其中一楼的一套房子隔成两间门面用来出租。与周围式样统一的8层楼房相比,它显得非常特别,小区居民称之为“最牛的违法建筑”。 据小区居民彭华荣介绍,此处原本是小区的绿地,1997年8月,挖掘机突然开进来施工。花桥街办事处占用这块绿地的理由是,要修建环卫工具存放处及工人宿舍楼,而且称规划部门已经批准。 虽然小区居民反对,但是街道办事处并未停止施工。无奈之下,小区居民将花桥街办事处和规划部门告上了法院。1999年,武汉市中院判决:撤销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可是半年过去了,违法建楼纹丝不动。 彭荣华说:“说它是‘最牛的违法建筑’,一是因为街道办在没有获得土地使用证之前,就取得了规划局下发的施工许可证;二是街道办在庭审期间,仍然进行施工;三是法院判决之后,不仅没有停止施工,反而不断有人进行装修,之后是街道办干部陆续入住。” 小区居民耿红英对记者说:“执法部门不管,我们也无能为力,到相关部门咨询、举报,到市长热线反映情况,碰了一个又一个‘软钉子’。案子拖了十年,直到2009年,江岸区政府的答复还是区街正在协调解决之中。” 名为工人宿舍,实为干部住房 据了解,1996年,江岸区花桥街办事处专门向有关部门打报告,要求在蔡家田小区的这块380平方米空地上建一栋房子,用作环卫工人工具存放处和工人宿舍楼。 然而,这栋住宅楼建成以后,环卫工人一天也没有住过,里面住的都是花桥街办事处的干部和职工。目前的居住者,有两人已退休,另有两人在花桥街街道办任职,另外一人则调任其他街道。 据新任办事处主任肖谦解释,这栋楼是“历史遗留问题”,过去为了解决部分干部职工的住房难问题,以环卫用房的名义,建起三层住宅楼分给了大家。 政府公信受损,小区违建成风 由于街道办带头兴建“违法建筑”,导致了政府部门执法形象受到严重损害。如今在蔡家田小区,乱搭乱盖现象随处可见。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尚重生认为,政府的执法公信力源于政府对法律的模范遵守,而“最牛的违法建筑”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这一事件反映出某些地方行政部门对法律尊严的漠视,以及对司法机关的轻蔑,其中暴露的特权意识令人吃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