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求古建筑文化与经济价值双赢路
这边,许多古建筑遭强拆或者残破不堪、亟待抢救维修;而另一边,百年古刹变身会所、名人故居开豪华餐厅的消息也屡见报端。中国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为何会走向两个“极端”?我们到底该如何找到它们之间的平衡?究竟如何合理保护和利用好老建筑? 反省:“利用不够”和“利用不当” 近年来,各地对于建筑遗产的重要意义都给予了充分关注,很多地方拿出专门经费用于建筑遗产的保护与修缮,但是由于思想上存在着把“建筑”当“文物”来对待的认识误区,虽然保护了一批建筑遗产,却往往因为没有考虑使用问题,陷入了“维修-空置-衰败-再维修”的怪圈,专家们将这种没有兼顾利用的保护方式称为“冻结式保护”。 与那些肆意侵害建筑遗产的行为相比,“冻结式保护”所带来的危害并不明显,很多人还误将此种行为当做是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所以,对于这种“冻结式保护”的怪圈,专家呼吁,“要更加引发人们的重视和反思”。 而针对目前社会反映强烈的历史建筑变会所、名人故居“被开发”等现象,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直言:“这不是利用,是破坏。”励小捷坦陈,目前中国一些地方在处理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的辩证关系时存在偏差。这其中就包括在文物开发利用中着重经济效益、忽视其文化与教育功能,属于典型的“利用不当”。
出路:从可持续出发,从道德出发 社会发展讲求可持续,老建筑保护也要讲“可持续”。建筑,归根结底还是用来供人居住使用的,它不像其他文物那样易碎,且不可修复;相反,许多建筑遗产却越使用越能够带来生机和活力,比大门紧闭式的保护效果反而要好得多。从欧美国家看,许多世界闻名的建筑遗产现在都在使用,并且效果良好。 台湾中国科技大学建筑系副教授阎亚宁认为,再利用是重要手段,而其目的在于保存并延续建筑遗产的价值,一个成功的“再利用”不会减损建筑本身的任何重要价值,而是在利用的过程中使其得到适当的展示。 那么,对一座老建筑究竟如何利用、何种形式的利用才是合理利用?对此,励小捷提出,建筑遗产的再利用必须在保护的前提和基础上进行,将保护和利用有机结合起来。 具体来说,一是凡能够用于文化展示的就不用于商业目的,凡能够坚持公益性的就不搞经营;二是需要和有条件进行产业开发的,优先安排文化旅游和创意产业;三是适合商业用途如餐馆、旅店的,也要注意突出建筑遗产的历史、地域价值与特色,在内容与形式上彰显建筑遗产的文化元素;四是无论何种利用形式,在内容上都不能违背公民教育的准则和社会道德的底线。 探索:建筑遗产的“再激活” 文化的多元性决定了建筑遗产再利用方式的多样性,也决定了其过程的复杂性。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周俭认为,某个建筑遗产如果谈到“再利用”,往往其原有的使用功能已经消失或衰退,或者现有使用功能会对建筑遗产的保护产生负面影响,此时就很有必要提出“再利用”需求。“什么样的‘再利用’才有利于保护,这里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某个成功的案例只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思考的方向,但是并不一定可以推广使用,所以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因地制宜。” 那么,我们中国的两岸四地是如何保护和利用我们的古建筑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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