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试点城镇新区商业建设
摘要: 近日,记者从江西省商务厅获悉,今年江西省将在全省范围内选择11个县(市、区)开展城镇新区商业建设试点工作,完善城镇新区商业功能。 据了解,这次试点工作中的城镇新区,是指江西省各地于2006年-2012 ...
近日,记者从江西省商务厅获悉,今年江西省将在全省范围内选择11个县(市、区)开展城镇新区商业建设试点工作,完善城镇新区商业功能。 据了解,这次试点工作中的城镇新区,是指江西省各地于2006年-2012年间已规划建设好的城镇新区,不包括工业园区和开发区,且申报建设试点的县(市、区)必须满足2011年城区总面积达15平方公里以上,城镇新区建设面积不低于5平方公里,城区常住人口达10万人以上,城镇新区常住人口不少于3万人等条件。 江西省商务厅介绍,原则上江西省11个设区市中每个设区市都会选择一个试点县(市、区),各试点县(市、区)的商务主管部门将按照当地政府批准的商业网点规划做好商业项目的规划布局、建设指导和动态监管,并在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税费减免、资金保障等方面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提升优化城镇新区的商业功能结构,完善其商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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